中共官媒日前高調報道「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的消息,引爆海內外輿論。隨後,122位中外科學家簽署聯合聲明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據報,該項目背景很深,大陸「莆田系」也涉入其中。在社會輿論壓力之下,官方隨即變調。

官媒高調宣傳

11月26日,中共官媒《人民日報》網站刊發了一篇《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的報道。報道稱,深圳的科學家賀建奎宣佈,一對名為露露和娜娜的雙胞胎的基因經過修改,出生後能抵抗愛滋病。這是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

該報道被不少官媒轉載。

根據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的一份申請書顯示,該項目為賀建奎在該醫院申請的CCR5基因編輯科研項目。賀建奎的公開身份是南方科技大學生物系副教授,南科大官網顯示,其2010年獲得美國萊斯大學生物物理學博士學位。

不過,據美聯社報道,在美國,此類試驗是被禁止的。

「用活人實驗」 122位科學家發聲明譴責

11月26日晚間,微博「知識份子」發佈「科學家聯合聲明」,對上述研究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

據第一財經報道,本次聯合聲明由122位科學家共同簽署。該聲明認為,這項所謂研究的生物醫學倫理審查形同虛設。直接進行人體實驗,只能用「瘋狂」來形容。CRISPR基因編輯技術準確性及其帶來的脫靶效應科學界內部爭議很大,在得到進一步嚴格檢驗之前直接進行人胚胎改造,並試圖產生嬰兒的任何嘗試都存在巨大風險。

聲明說,科學上此項技術早就可以做,沒有任何創新及科學價值,但是全球的生物醫學科學家們不去做、不敢做,就是因為脫靶的不確定性、其它巨大風險以及更重要的倫理及其長遠而深刻的社會影響。

最後聲明表示,「對於在現階段不經嚴格倫理和安全性審查,貿然嘗試做可遺傳的人體胚胎基因編輯的任何嘗試,我們作為生物醫學科研工作者,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

項目經費來自深圳政府部門

作為實驗中的第三方機構,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讓該事件的真實性再次遭到質疑。

一位自稱美國加州伯克利大學博士生的知情人在發佈的信息中提到:CRISPR基因編輯嬰兒這個項目不是偷偷做的,之前是做了登記也有了倫理委員會審批。

據澎湃新聞報道,該研究已經在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獲得註冊號為:ChiCTR1800019378,並且該項目的經費或物資來自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下的科技創新自由探索項目。

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官網上的《HIV免疫基因CCR5胚胎基因編輯安全性和有效性評估》一份註冊信息顯示。該項目補註冊於2018年11月08日,最近更新於11月26日。研究課題的正式科學名稱為「基因編輯人類胚胎CCR5基因安全性和有效性評估」。此前網上流傳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正是該項目的倫理委員會批件。

11月26日下午,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相關負責人已經出面否定該院與賀建奎有過合作。並明確說明,該項目不是在和美婦兒科醫院做的。

但是,澎湃新聞卻在該研究的註冊信息網頁上發現,研究實施地點明確寫著:深圳和美婦兒醫院。

而且,據網頁註冊信息,該研究的經費或物資來源為「深圳市科技創新自由探索項目」。經查詢,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每年都會舉行「基礎研究自由探索項目」申請、公示。

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的法人為林玉明系福建人,他也是和美醫療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在業內,林玉明被看作是第二代莆田系醫院的領軍人物。2016年和美醫療被泰康人壽併購。而泰康人壽由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的外孫女婿陳東昇執掌。據媒體報道,「莆田系」掌握著中國大陸80%的民營醫療份額。

輿論譴責 官方反轉

在輿論的強烈質疑下,深圳市衛生計生委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稱,該項試驗進行前並未向該部門報備。

天眼查消息顯示,賀建奎是7家公司的股東、6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最為知名的為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賀建奎持有該公司27.42%的持股。

第一財經曾致電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人員稱,「老闆的項目和公司沒有任何關係,是老闆在實驗室的項目。」

11月26日晚間,賀建奎所在單位南方科技大學發表聲明稱,賀建奎副教授已於2018年2月1日停薪留職,其對人體胚胎進行基因編輯研究一事,南方科技大學將進行調查。

以人做「小白鼠」 多國禁止

目前,許多國家明令禁止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編輯,基因編輯工具只能用於非生殖的成年細胞。在一些國家,用人類胚胎做實驗是犯罪行為。

2014年,日本北海道大學(Hokkaido University)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審查了全球有關基因改造的立法和實踐。報告顯示,在接受審查的39個國家中,有29個國家禁止對人類生殖基因進行編輯。在25個國家,這項禁令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在加拿大,根據2004年的《人類輔助生殖法》,違法編輯人類基因組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

澳洲則是世界上對基因編輯研究調控最嚴格的國家之一。根據澳洲禁止克隆人法案(2002),改變胚胎細胞的基因組是違法行為,違者有可能面臨15年的監禁。

在美國,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對該項活動進行處罰,但也禁止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審查「有意創造或修改人類胚胎以包含可遺傳基因修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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