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外帶錢到美國、在美國使用現金要注意哪些事項?來看一下資深會計師林清吉的建議。

很多人想把大陸資產分多次移轉到美國,也想讓來觀光的朋友帶現金進入美國,但林清吉不建議把這樣的錢存入銀行。

「家人送的錢不能隨便拿去銀行存,你存現金的話可能會惹上《洗錢法》。」

中國大陸現在實施外匯管制,林清吉也不建議通過香港匯錢到美國。「很多人從香港或利用香港的一些公司、個人把錢匯進來。這個我也不建議,為什麼?因為一個公司怎麼會把錢送給你呢?這個公司背後是誰?」

他表示,中國大陸和臺灣移民現在從海外匯錢進入美國很困難。「臺灣人帶超過220萬(臺幣)以上,可能要受制於贈與稅,臺灣是扣20%。可是中國大陸人要送給你錢呢?目前中國大陸還沒有贈與稅,也沒有遺產稅,只是錢進到美國非常難。」

他說,在美國境內存錢需注意,現金超過1萬美元可能會被國稅局找上,嚴重者會吃官司。「很多人為了避開稅法,就一次存款7千、8千、6千。別忘了國稅局講1萬美元不是一次,若分別加起來累計超過1萬,也會把你的資料報到美國國稅局。一旦國稅局收到後會問你:『你為什麼迴避這1萬元呢?』就會認為你是故意地、計劃性地迴避這1萬元的規則。」

同時他也提醒新移民,買珠寶、買車超過1萬元也千萬別用現金。「若你買車子超過1萬元現金,商家會把你的名字、社會安全號碼跟地址報給國稅局。你很快就會收到國稅局來信,問你錢從哪裏來,是否屬於未報的收入?你一定要有所解釋。」

他建議,在美國消費最好使用信用卡。

——摘自新唐人電視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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