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限薪令」終於落地。廣電總局 11 月 9 日公佈具體規定,嚴控綜藝、影視節目片酬。據報,藝人趙薇和舒淇已各自退回 4,000萬(人民幣,下同)的超標片酬。

廣播電視總局 9 日在官網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規定各衛星電視綜合頻道晚上 7 時 30分至 10 時 30 分播出的綜藝節目要提前向廣電總局報備嘉賓姓名、片酬、成本佔比等資料。每個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 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 70%。

《通知》還提出,如果隱瞞不報嘉賓薪酬,將面臨暫停直至永久取消劇目播出、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今年市場傳出「限薪令」後,有媒體報道,因參與綜藝節目《中餐廳》,趙薇、舒淇每人單季片酬5,000 萬元,遠超 1,000 萬的標準,要各自退回 4,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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