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固鎮糧食局下屬糧站,通過做假帳,在收糧過程中,以雜質高為由,剋扣農民的糧食沖抵倉庫小麥數量,已被查證屬實。該糧食腐敗案未見披露,其舉報人反遭調查,被打為惡黑勢力。

舉報人的女兒張女士日前告訴大紀元記者,其母親劉玉華因實名舉報安徽固鎮糧食局腐敗案,遭市級縣級兩級紀委報復,面臨20年刑期的指控。

據介紹,劉玉華為安徽省蚌埠市固鎮縣糧油總公司普通職工。早年任教,後停薪留職下海經商,1990年進入糧食部門工作,1997年1月任濠城糧站副站長,2001年6月至2005年10月,任濠城糧站站長。2005年11月,辭去濠城糧站站長職務。

2017年初,劉玉華多次舉報「石湖收儲庫把國家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當做斂財工具」。2017年3月中旬,劉玉華向安徽省巡視組實名舉報原縣糧食局局長單桂放包庇犯罪、濫用職權。

據劉玉華舉報,在2015年用國家政策性收購資金收購的小麥中,固鎮縣糧油總公司石湖17號倉和濠城8號倉的940噸小麥實物不入帳,命名為「雜質倉」。編制虛假糧食收購進度報表,通過開虛假收購憑證套取國家政策性收購資金二百三十餘萬元。取款憑證皆用冒名簽字。

上級相關部門到石湖查庫,石湖17號倉和濠城8號倉總是上鎖,說是空倉。2016年4月,國家糧食局清倉查庫也沒有查到這兩個倉庫的糧食,當時曾有人匿名舉報。

舉報信說,收購糧食時所扣的物質(扣水份、雜質、不完善粒等)不是糧食,沒有支付農民糧款,不能也不可能另存另放。固鎮縣糧食局經查證屬實,鄭義庫主任職位被免。但固鎮縣糧食局以行文方式給上級上報處理結果時,竟稱「扣量單獨存放」。開具虛假憑證的職工均未被處罰。

舉報人認為,扣量數額特別大,一旦定性為雜質就等於認可了石湖糧站私存國家糧食的犯罪行為。

舉報信還反映了糧油總公司按庫容分配利潤不公和全縣一半以上的單位發不起工資等情況。倉庫少的糧站第三批收購,已收不到糧食,造成單位最長達44個月沒有工資生活費,仲興糧站三年只發工資500元/月。而倉庫多倉容量大的單位(如石湖糧庫)工資最高發放到4,000~5,000元/月。

2017年1月9日上午,宋店、王莊、磨盤張、濠城、九灣、仲興等糧站的三十多人找到糧食局,反映多次沒給答覆的工資問題。

疑遭報復被打為惡黑勢力

從時間軸上看,安徽省第七巡視組在看過劉玉華的舉報信件後,將此案反饋給縣委書記周學保,交由下一級紀委處理。

2017年3月21日早上8時許,固鎮縣紀委鄒偉帶著公安局等約20人突然到劉玉華家搜查,劉玉華被雙規。

雙規五個月中,劉每天長時間坐在板凳上18個小時,雙腿麻木,屁股上長瘡,吃飯、睡覺時間不足6小時,52歲的劉玉華身體遭受巨大痛苦。同時,他們以劉玉華的兩個女兒生命安全脅迫劉玉華認罪。

隨後,劉玉華在固鎮縣政府網站上被反覆宣傳是「黑惡勢力」。固鎮縣紀委書記陶振銀於2017年4月21日召集了糧食系統200名左右的職工開動員大會,稱劉玉華是「女流氓」、「女匪首」,要求職工舉報劉玉華,與其劃清界限。

摘自《關於安徽省蚌埠市和固鎮縣兩級紀委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實名舉報》(受訪人提供)
摘自《關於安徽省蚌埠市和固鎮縣兩級紀委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實名舉報》(受訪人提供)

張女士說,「他們發佈的文件每一篇都說『劉玉華黑惡勢力』,但其實你真正把案子扒開看看,根本沒甚麼黑惡勢力,她就是普通的一個婦女,可能撒撒潑,吵吵架,全部都是口角。能叫黑惡勢力嗎?所有法院收集的尋釁滋事的事情都沒有造成有傷或人命的。」

「紀委委託了一個沒有司法鑑定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與2004年1月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完全相反。」張女士說,「我媽當了3年站長,她是一個很有經營頭腦的人,業務能力很好。她收購的糧食質量高,給糧食殺菌消毒,防止霉變損失。拍賣給麵粉廠,所以非但沒有虧損還有盈利,給職工交社保。當時很多糧站都是虧損的。」

地方政府被指轉移視線

舉報人家屬認為,巡視組進駐固鎮以後,地方政府為了轉移巡視目標,利用該縣糧食系統的矛盾,在未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將劉玉華包裝成「劉玉華黑惡勢力」,做成政府政績工程,卻決口不提真正的糧食系統腐敗案件。

迫於巡視組的壓力,固鎮縣向中央上報所謂的「糧食局窩案」,以掩蓋固鎮縣財政虧空、政府巨額負債、編造虛假數據欺瞞中央等問題,同時打擊舉報人,並牽涉糧食系統相關人員,辦出「驚天大案」。

安徽固鎮糧食系統多人被調查。(網頁截圖)
安徽固鎮糧食系統多人被調查。(網頁截圖)

2017年4月28日,固鎮縣糧食局局長單桂放被雙規,一個月後,案件移送司法被判刑6年。2017年3月14日,原固鎮縣石湖收儲庫主任鄭義被雙規,後被判刑2年。

同時,為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原固鎮縣糧食局局長陳靈,被起訴收受劉玉華賄賂,判刑2年,案發前為原固鎮縣常委、宣傳部長。原固鎮縣糧食局局長劉仲平,被起訴收受劉玉華賄賂3萬元,判刑3年,案發前已退休。

曾參與舉報的原固鎮縣劉集收儲庫庫主任徐家林,被起訴與劉玉華共同挪用公款,判處有期徒刑1年;劉集收儲庫會計丁剛被判刑7個月;共同舉報人楊廟收儲庫主任劉玉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罪名是十五年前開廠偷稅漏稅;原石湖收儲庫會計陳志祥(與劉玉華私交較好)被判刑1年。

目前,只有劉玉華尚未宣判,卻面臨侵佔公款、尋釁滋事等20年以上的罪行指控。劉玉華8月份被轉到看守所逮捕羈押,到現在已經1年半多,不讓家人探視。

大紀元記者查詢發現,上述案例陸媒沒有相關報道,只在固鎮紀檢監察網上發佈過調查公告。「審判所有的信息都不公開。」張女士說,家屬擔心司法系統不能保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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