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下月向立法會提交《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預計最快2020年底實施「垃圾徵費」。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表示,政府將於11月2日刊憲,11月14日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垃圾徵費模式分為「按戶按袋」及「按重量」兩種。市民棄置垃圾須使用專用垃圾袋,指定的垃圾袋有9種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局方推算,若一個3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便須繳付約1.1元或1.7元。至於大型廢物,市民須於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每件劃一為11元。指定垃圾袋的收費水平,會在收費實施3年後檢討。

收費預計最快在2020年底實施,較政府原先預計遲一年。執法初期會有半年適應期,執法人員會對違規個案作勸喻及口頭警告為主,之後違者會罰款1,500元。

7 個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歡迎環境局的決定。他們表示,垃圾徵費是推動減廢、回收的關鍵政策,但香港在垃圾徵費上,相比鄰近地區如台北、南韓、東京等已經落後至少10年,他們體期望立法會議員儘快審議及通過法例。

對於政府將在2019至20財政年度先增撥約3至4億元,加強減廢及回收工作,環保團體表示歡迎,並期望政府能夠將垃圾徵費所得的收入全數用於減廢、公眾教育、支援前線清潔工作人員及回收再造行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則表示,若政府有決心做好回收配套,須提高廢膠的回收服務水平,因有相當多市民並不信任丟進回收桶的物料會被正確回收,建議政府將來為中央收膠計劃招聘承辦商時,不能太側重其價格,應考慮其服務的水平。同時,政府必須放棄先行工商處理廚餘的方式,立即推行社區的廚餘回收,如在公營房屋購置新進的廚餘回收機,就地處理廚餘。

他又認為垃圾徵費的部份收入亦應用作獎勵措施,以提供更吸引的經濟誘因給市民正確回收有用物料。政府長遠亦須提供其它誘因,推動市場運作,如在社區設置廢膠樽壓縮機,以減低運送廢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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