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近期啟動新一輪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不過,對於中共每年從千家萬戶徵收來的這筆特殊資金的去向和用途,社會輿論一直存在質疑。隨著有關社會撫養費的貪腐案件不斷被曝光,這筆巨額資金的去向逐漸浮出水面。

福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8月6日發佈的消息稱,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對像催繳2次(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擬將其納入「個人徵信黑名單」。

每日經濟新聞網近日報道,天津、山東、河南、重慶、福建等多地規定,徵收計征基數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浙江、貴州、吉林等一些省份甚至將社會撫養費繳納的基數上限提高到了3倍以上。

遼寧省政府要求,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計征標準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標準繳納社會撫養費。

所謂「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補償中共政府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

各地撫養費貪腐層出不窮

根據不完全統計,社會撫養費每年的徵收總額超過250億元(人民幣,下同),到底用在了哪裏?這個問題一直縈繞在公眾心頭。

早在2013年9月,中共審計署公佈了重慶、雲南、陝西、江西、湖南等省份的調查結果顯示,各地社會撫養費部份資金在徵收人員、計生部門和財政專戶等環節被截留、挪用。

據報料人透露,多年來該鄉鎮的社會撫養費征管沒有專人負責資金收支管理,可以說是一本糊塗帳。而且其徵收標準也很混亂,僅2014年一年間,社會撫養費計征標準就連調兩次,從1.2萬元調整到1.4萬元,又調到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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