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去年在大馬遭毒殺身亡,針對兩名聲稱是惡作劇的涉案女子,法官周四(16日)宣判,被告謀殺罪名成立,需出庭自辯。

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會在唸了2個小時的判詞後,作出上述裁決。被告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和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一致選擇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

案情顯示,2017年2月13日早上9時許,金正男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準備登機飛往澳門時,遭2名女子以手帕及噴霧劑「襲擊」,朝金正男臉上塗抹雙劑型VX神經毒劑。

雖然金正男隨後即向機場人員求助,但還是在送院途中不治身亡。

金正男一度被視為北韓政權的繼承者,也是北韓現任領導人金正恩的競爭對手。

之後,警方逮捕涉案的2名外籍女子,席蒂艾沙和段氏香。兩人在去年3月1日被控謀殺,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絞刑。

兩人被捕後否認犯罪,聲稱是北韓特務奸巧陰謀的受害者,當她們把這種列為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化學物質塗在金正男臉上時,以為自己是在參加電視實境秀的惡作劇。

該案子從去年10月開始審理,已聽取數十名檢方證人的證詞。法庭周四否認了此說法,該案將繼續進行聽審,由兩名女子答辯。

兩名女子周四在重重警力戒護下,身穿防彈衣,抵達吉隆坡郊外的莎阿南(Sham Alam)法院,現場有大批媒體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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