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大陸上海、深圳、廣州及杭州4個城市的P2P平台有超過60家出事,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

2日晚,上海通報了44宗P2P案件,深圳通報了22宗,廣州和杭州分別通報了1宗。通報內容基本是表示有關P2P平台公司涉嫌吸收存款或集資詐騙,負責人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主要股東被約談,資產被凍結查封,相關部門呼籲投資者配合官方調查。

從今年5月份開始,大陸高返平台、中小平台、國資平台、車貸平台等網貸平台頻頻出事。包括國資企業及民資企業。這些P2P公司涉嫌捲款潛逃、履約困難等。

《第一財經日報》的消息顯示,7月單月已有123間P2P公司歇業、清盤或被調查,涉及未還本金最少達500億元(人民幣,下同),另有33家公司有逾期未還情況或暫停營業。成交方面,7月P2P整體交易額為1,236億元,是單月成交額新低,交易額環比下降19.5%,同比下降51.0%,降幅為歷來最大;資金流動方面,7月P2P整體資金流由淨流入變成淨流出,情況到8月仍然持續,財新網消息顯示,僅8月1日就淨流出600億元。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就P2P近來頻繁爆雷發表評論表示,如果出事的P2P公司積極退款,可以認定其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會被定性為刑罰較輕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是集資詐騙罪,則是以非法佔有投資者錢財為目的,並且使用詐騙方法,包括編造、誇大業績、虛構集資用途、虛假承諾高額回報、隱瞞事實的相關證據等,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肖颯還提醒,近兩個月有借款人集體賴賬,以期「搞倒平台」毋須還款,這一方面需要法院加大對失信者的懲戒,另一方面,P2P公司亦應對借款人的歷史行為跟蹤監測及早預警可能的賴賬行為。

數百家P2P平台集中崩盤涉及千億元,「投資難民」多達數百萬甚至逾千萬,數十家平台高管跑路或失聯。

中金公司預計,P2P退潮或持續2至3年,正常運轉平台將僅剩一成,不超過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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