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廳官崔臣在退休6年零2個月後落馬。崔臣倍受關注的一個身份是曾任包頭鋼鐵(集團)董事長,至今已有兩任包鋼董事長被查。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7月17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崔臣(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審查和調查。

通報沒有說明崔臣落馬的具體原因,但相關報道指向其在包鋼(集團)任董事長期間。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6歲的崔臣1998年起進入包鋼(集團)工作,任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廳主任、董事會秘書處處長;除了1999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內蒙古稀土(集團)公司董事、副董事長外,其2002年4月任包頭鋼鐵黨委常委、副總經理;2004年12月成為包頭鋼鐵董事,2007年5月任包頭鋼鐵董事長,2010年5月任內蒙古經信委副主任,於2012年5月退休。

2017年3月,《內蒙古日報》曾報道內蒙古另一廳官周秉利被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的消息。

從2010年5月崔臣調往內蒙古經信委擔任副主任開始,周秉利接替崔臣成為包頭鋼鐵(集團)董事長,直至2016年4月,周秉利升任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廳級)。

此後,原任內蒙古國資委主任的魏栓師,接替周秉利擔任包鋼董事長、黨委書記。但2018年年初,魏栓師辭去包鋼董事長職務。

今年4月上交所對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的通報批評披露,查明包鋼公司在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時任公司董事長的魏栓師、董事會秘書等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

上交所指出,時任董事長的魏栓師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理應審慎對待並積極推進「尾礦庫」項目的建設。包鋼股份長期隱瞞重大募投項目後續進展停滯的事實,也未揭示項目的重大風險和進展信息,損害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合理預期。

該「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由上交所通報證監會,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國企腐敗被認為是中共制度性腐敗的一個縮影。「國企掌門人」將企業看作是自家的「一畝三分地」,大肆斂財,侵吞國有資產。由於權力不受監督,國企高管貪腐嚴重,「國企領域職務犯罪」屢見報端。

以包鋼為例,除了兩任董事長落馬、繼任「違規」辭職外,2015年6月,包鋼原建設部部長楊光犯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14年。經查,楊光為他人安排工程、在資金計劃上給予照顧、在工程上為他人提供方便,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93.8萬元、美金2萬元、寶馬X1汽車1輛。此外,尚有人民幣1,123多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有評論指出,腐敗的文化、腐敗的體制、腐敗的制度和低廉的犯罪成本,腐敗自然前仆後繼,「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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