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忙著在康定購物,我沒有再問。

因為走得匆忙,甚麼都沒帶,除了日常用品,又買了禦寒衣物,如羽絨服、毛皮大衣之類,以及走山路的球鞋。

去見阿爸阿媽總不能空著手吧!我買了些糖果、食品。買香菸時,阿塔攔住了我,說藏人認為香菸污身,過去沒幾個抽菸的,現在隨處可見,都是被漢人帶壞的。

我抗議說:「你的打擊面也太大了吧,漢人不抽菸的有很多, 比如我!」

最終我買了一條昂貴的「紅塔山」,結果事後證明我此舉聰明。

我還買了一身藏裝,立刻換上,要阿塔評頭論足。阿塔連連稱奇,聲稱只要我不說話,阿爸、阿媽準把我認作地道的藏人。

這時我隨口開了一個玩笑,沒想到這個玩笑,竟使阿塔說出了昨晚哭著、擰著也不肯說出口的話。

「阿塔,」我說:「妳信不信,我的前世說不定是藏人。」

阿塔認了真,說那完全可能:「我跟我哥也議論過,比如我的前世,或許還是漢人呢!以後也可能轉世為美國人,英國人。 這方面我哥就是一根筋,非要在藏人和漢人之間劃一條界線。」

「界線?」我警覺起來。「甚麼意思?」

「昨晚你不是問,我哥對我到底說了甚麼話嗎?」 

阿塔突然停住不說了,幾經躊躇才又開口。

「我哥說,吃糌粑的和吃大米的永遠成不了一家人。」

我半晌無語。

只聽阿塔又說:「我哥還警告我,如果我跟你走,將來註定要被拋棄,而且下場會很慘。」

我再也沒心思購甚麼物了。一路回旅店取行李時,我怒火萬丈,甚麼叫不可能成為一家人?

我粗聲粗氣地問阿塔:「妳信?」

「我要是信,就不會在這裏。」

阿塔的回答足夠堅決,但我依然說個不停。

愛,能超越一切!為了強調這個超越,我舉起拳頭,好像街頭演講似的揮舞著。

「甚麼種族呀,民族呀,宗教呀,文化背景呀,生活習慣呀, 都不重要。別說妳嫁給漢人了,就是嫁給白人、黑人、印度人、 阿拉伯人,亞馬遜河叢林裏的土著……」

阿塔似聽非聽地看著我,顯然她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

沒等我列舉完,她忽然插進來替我結論:

「只要有愛,就能成為一家人。對、不、對?」話音裏的那股可愛的俏皮勁兒,逗得我嘿嘿直笑。
「所以呢,妳哥就是個典型的弱智。」

我很滿意我找到了兩個形容嘎登的恰當字眼。

「你才是弱智!」阿塔立即回擊我。

當車子開上通往拉薩的國道 318 公路時,我針對嘎登第二段話,又發了一通議論。除了竭力表白自己不是《鶯鶯傳》裏始亂終棄的張生之輩,還著重描繪了婚後的幸福前景:阿塔無需再開商店,可以專心唱歌,我會設法助她出名;如果在中國待膩了,就去倫敦居住,我有英國永久居留權……等等。

阿塔似乎沉浸在我的繪聲繪色中。我以為已經打消了她的所有顧慮。然而,不用多久,我發現我錯了,只是眼前的她,沒法說出口。◇(節錄完)

──節錄自《有一個藏族女孩叫阿塔》/自由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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