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事件爆發後,因為崔永元將其中一個矛頭指向有軍方背景的華誼兄弟,令不少猜測認為事件背後「水深」。不過,以稅務總局這個國務院二線部門的能量,去踩軍方的地雷,「膽子」實在大了點,所以陰謀論之說橫豎看仍是缺乏支撐。

如果細看官方喉舌對「陰陽合同」事件發聲的大背景,會發現事件在輿論上獲得官方開閘放水,其實是與當前中南海在主推稅改有莫大關係。

此次個稅改革草案出臺,官媒推力甚隆,其中概括的要點是「撈大魚,養中魚,放小魚」。提高起征點、增加稅收專項抵扣、調節稅率級差,在養中魚和放小魚方面,或多或少都有成效。但能否撈到大魚就很成疑問。

目前中共工薪個稅征管的網眼甚密,但財產性收入的徵稅網眼卻非常大,以致小魚都被網盡,大魚卻每每穿網而去。

小魚(工薪階層)之所以無處逃遁,是因個稅由單位代扣代繳。那中共為甚麼不學美國那樣全面實行個人申報呢?箇中原因,其一,是當權的是趙家人,他們不但不是工薪族的代表,反而是工薪族的對頭;其二,共產政權是重效率輕公平的政權,個人申報雖然公平,但會令稅務機關的老爺們工作量大增、吃不消;其三,中共治下,道德全面下滑,全民造假成風,社會已完全失去了誠實報稅的信用基礎,中共為了令保護費徵收到位,也就只好用單位強征這一招。

而大魚(財產性收入為主階層)的收入包括房屋轉讓收益、現金理財、證券升值收益等。這些收入的徵繳,漏洞很大很驚人。

大魚中有一種是公司大老闆,他們對自己不給或少給薪酬,但把支出的大頭都「潛入」了公司成本,這既抵扣了企業所得稅,又少交或免交個稅。這種大魚,現行的稅改方案只怕還攔截不到。

那麼范冰冰、趙薇這種工薪勞務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兼有的大明星呢?

按個稅法規定,演員片酬屬勞務報酬,此前是按每次收入單獨徵收。而此次稅改,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無論哪種形式,5千萬啊,真金白銀交公糧的話數額很嚇人的。這就是陰陽合同出現的內在根由。用1千萬的陽合同,當然就少繳納了很多的稅。

如果這樣看,以工薪勞動收入為主的演藝明星,其實也是大魚。正噹噹局「撈大魚」的風頭,范冰冰們等於正好撞到槍口上。官媒為此多吼幾聲就不令人意外了。

但從更大範圍看,「陰陽合同」是有其制度基礎的。如果細究,當前高坐臺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官老爺們其實都是善簽「陰陽合同」的老手,正因上樑陰陽倒懸,下頭才有樣學樣的。加上紅頂商與朝廷裏的人常常同穿一條褲子,如果一併追究,豈不把官老爺們都要一網打盡?

不難預期,官媒哼哼幾聲,很快就會退去。稅務局順勢打掉幾條大魚有所交代後,也定會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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