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警民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他另承認一項襲警罪,日前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另一被告盧建民則判囚7年,為本港開埠以來最重的暴動罪判刑。公民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在電台節目認為判刑太重,又指當局應從根本上處理社會矛盾及不公義,而非只顧大力打壓追求社會公義的年輕人,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對於法官判刑時完全拒絕考慮犯案動機和理由,梁家傑認為值得商榷,他以「撬門」打劫銀行和為了救火救人為例,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不能只看門被破壞的程度。他認為應考慮梁天琦的個人資料和社會大環境,何以一個於港大攻讀博士、擁有思辯能力的年輕人,要走上旺角街頭參與那場騷動。強調並非要法官認同梁的政治理念,或同意以暴力爭取政治理想,「不是叫你考慮政治,只是為他做這個動作,去找出一個背景資料。」

梁家傑續指,六七暴動時雖未有現時《公安條例》中的暴動罪,但這亦無法解釋「為何死了這麼多人,甚至放菠蘿(炸彈),都只是判18個月或24個月」,難怪很多人將六七與旺角警民衝突比較。他另舉例2005年世貿會議於香港舉行期間韓農暴動,警方有數十人受傷,亦只以非法集會作檢控,而非暴動罪,形容有關量刑大相逕庭,難以令人信服。

梁家傑補充,六七暴動後時任總督亦深入分析暴動起因,之後社會上有連串改革,香港在六七暴動後迎來近30年的「盛世」。他認為當局應思考為何如梁天琦般受高等教育的年輕人會參與騷動,「如非從根本上處理社會上的矛盾和不公不義,這些問題不過掃落地毯底,你可以在表面上得一時安定或嚇得其他人不敢出來⋯⋯長遠而言只是斬腳趾避沙蟲,我說只會適得其反⋯⋯從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至今已4年,現時見到的只有大力打壓,而無關顧引起運動背後的理由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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