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法庭內拍照的大陸女子唐琳玲,因未於時限內支付保釋金,及涉嫌向法庭提供假地址被捕,高等法院將案件押後至今早處理,唐被通宵扣押。

唐琳玲涉嫌於上周三(23日)在法庭內拍照,法庭於25日開庭處理,但唐琳玲當時多次答非所問,又聲稱大律師艾勤賢答應代表她,唯艾勤賢澄清,他沒有答應代表唐琳玲。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並命令唐須於72小時內繳交5萬元保釋金,以及居住在其報稱的地址。

律政司昨日表示,唐琳玲未有遵照法庭命令於72小時內支付保釋金,警方到唐報稱居住的地址調查,卻發現該樓層並沒有唐聲稱居住的單位號碼,法官陳慶偉遂發出拘捕令。

警方於下午2時15分,在金鐘香港JW萬豪酒店外將唐琳玲拘捕。唐被警方帶到中區警署扣查後,再被押到高等法院應訊。法官陳慶偉要求唐作出回應時,唐未有再大聲反駁,只細聲地回應「No」。陳慶偉下令將唐還押至今早10時再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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