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冬天,我被武警押到安徽銅陵監獄,那裏專門關押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囚徒,戒備森嚴。我先是被分配到一大隊,專門生產天堂傘。我按照多次入獄養成的習慣,拒絕被奴役,所以基本上不幹活,儘管因此曾經差點被打死。

監獄當局認為我是抗拒改造的模範,擔心我影響別的囚徒改造,所以不久他們就把我調到人很少的鍋爐房,佈置了3個囚徒對我包夾,就是步步監控。

但是一段時間以後,我就能夠經常利用監管鬆懈的機會,去廚房與許多囚犯交談,從而了解到更多冤假錯案。

有個阜陽人被殺害,警方一籌莫展,許久沒有線索。後來家屬偶然想起來,被害人曾經與一夥人有過衝突。警方如獲至寶,立即拘捕了4個嫌疑人,嚴刑拷打、長期不間斷審訊之下,終於有個人寧可被槍斃也不願再忍受酷刑虐待,完全按照審訊者要求招供畫押。

警方回過頭來再去逼迫另外3個人招供,在不斷加大審訊力度(中共關於刑訊逼供的專業隱晦用語)後,另外3個人也被屈打成招。

但是問題是,幾個審訊組雖然都串通了審訊紀錄,似乎一致,卻怎麼也沒找到作案工具,作案時間和地點也存在諸多疑問,更要命的是,後來二審和高院覆核都指出,判案唯一的依據——口供,4個人的完全一模一樣,太不像話!

恐怕沒有人見過這樣荒唐的案例,但是愚昧野蠻的中共卻為了推卸責任,毫不猶豫地製造了,而且不忘初心,堅持到底不動搖。這樣的案子,在最後照例是由政法委協調,判個十幾年徒刑,主犯則被判無期徒刑。

就這樣,4個無辜的青年在中共黑暗的監獄裏度過了苦難的青年時光。那個跟我敘述此事的囚徒也是說著、說著就哭了起來。在陰森森的監獄裏遇到囚徒跟你痛哭失聲,是讓人很尷尬的事。我手足無措,只能安慰他說,有朝一日我會揭露此案。

後來我才知道,這樣的案例可以說比比皆是。但凡命案,至少一半是冤假錯案。不在大牢裏與長期服刑的人相處,是不可能了解到這些真實情況的。所以後來,大概2013年,我第九次被當局抓進看守所,看到電視上報道聶樹斌等一批冤假錯案時,我只是冷笑,報道出來的連冰山一角都算不上,只能是九牛一毛而已,因為冤假錯案實在太多了!

還有一個河南人,有天突然被一群人按到在地上,他以為是受到黑社會偷襲,便拚命反抗,掙扎中可能踢傷了抓捕他的便衣。他根本不知道那是警察,而且警察後來也發現抓錯了人,但是最終他卻被中共以襲警罪判刑,簡直荒誕至極。

中共警察從來不肯聲明自己是警察,或者亮出警徽再動手抓人,而總是突然襲擊。我在1989年6月8日,正在籌劃武裝反抗中共鎮壓學潮時,聽到急促的敲門聲,我以為是我派出的聯絡員回來了,或者遇到危險了,就趕緊開門,門閂一拉開,我就被一股大力撞得搖搖晃晃,一夥歹徒猛衝進來,一個傢伙往我肚子上猛擊一拳,另外幾個歹徒一擁而上把我按倒在地。甚至在到達異地看守所之前,儘管我多次詢問,都沒有人告訴我他們是甚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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