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中共甘肅省高法院長提交了增設「離婚緩衝期」的建議,稱可減少衝動下離婚的人數。有學者認為,這治標不治本,當今大陸沒有了對婚姻的尊重、對家庭的責任,緩衝只能是暫時的。

據澎湃新聞上月報道,甘肅省高級法院院長張海波,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了《關於在〈婚姻登記條例〉中增設「離婚緩衝期」的建議》,提議將中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的規定,修改為「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設置緩衝期,要求夫妻慎重考慮,有子女的家庭緩衝期設置為三個月,無子女的家庭緩衝期設置為一個月。緩衝期滿後,對符合離婚條件並仍然堅持離婚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國歷史學專家、原首都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李元華認為,這個建議治標不治本。「緩衝期沒有解決兩人為甚麼要離婚的根本問題,如果他今天不離婚,緩衝一下,以這種邏輯來講,這次不離了,過半年可能又離了。那你再緩衝?有些人離婚是因為一時衝動,但這不是問題的根本。」

他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離婚率逐年增高的原因有三:第一、現今的大陸人只顧及自己的感受,不懂甚麼是責任,不懂婚姻家庭中夫妻的職責。「父母一代就沒有了解傳統文化裏婚姻的內涵,他根本不知道。過去的人要拜天地的,那就是對神發誓,雙方承諾婚後要恩愛、天長地久。現在高興就閃婚了,不高興就閃離了。」

他說:「要回歸傳統,整個社會的風氣回到從前那個重道德的社會,重道德就是不光考慮自己,在家庭裏你要考慮到對方,做父母要考慮子女,做子女的要考慮父母。」

第二、獨生子女的制度惡果。「中國的獨生子女在成長過程中,不懂考慮他人,沒有這個習慣,所以兩個這樣的人去組織一個家庭的時候,他們的矛盾立即就顯示出來了。而且很多沒有生活自理能力,更別說去幫助他人。」

第三、婚姻多是以利益為基礎的。「中國近幾十年來,所謂的改革開放以後,一切以錢作為衡量事物的標準,所以很多人實際上是在利益驅使下結婚的。或者說是利益交換的一個婚姻,如果在這個婚姻過程當中,他覺得沒有利益可圖了,就離婚了。」

中國婦權創辦人張菁表示,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信仰。人沒有信仰,就沒有對神的敬畏。有信仰的人,擔心自己做不好的事情會遭報應,因而不敢做傷害別人的事情。

「中國人現在都不信神了。你看有一些信佛的人都是為了發財而許願,急功近利地燒香拜佛,其實內心並不真正相信,不相信他做了壞事,會被神靈懲罰」,她說:「沒有了信仰的支撐,人做甚麼壞事都無所謂。所以男人肆無忌憚地包二奶、三奶。」

她還認為,大陸人覺得西方國家的人都很隨便,結婚、離婚、女權等等,但事實上,他們對西方人的了解不全面。「他們沒有看到人家的信仰,人家對社會的這種愛心和奉獻。年輕人慢慢成熟,結婚以後,他對家庭非常有責任心。」

不同於國內,美國人做事都喜歡以家庭為單位,無論出去吃飯、看球賽、看電影,去郊遊等,都是一家人一起出去。周末鮮有美國人加班,他們都認為周末是屬於家庭的。中國人拋家棄子在國外打拚,很多美國人不理解,他們認為家庭更重要。

再者,中國的登記離婚制度是世界上最自由的離婚制度,澎湃網曾報道說,曾有中國大陸的法學專家提出,中國離婚的低成本容易導致草率離婚,建議修改《婚姻法》。

中共民政部2017年9月發佈的一項統計顯示,在截至2016年的10年間,中國的離婚率翻了一番。2017年,中國實際離婚的夫妻增長到420萬對,比2015年增長了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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