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共江蘇省委前常委、常務副省長李雲峰被判刑12年,他被指控受賄1,477萬餘元人民幣。

李雲峰被指控在2003年至2014年,先後利用任江蘇省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兼秘書長、常務副省長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77萬餘元。

最終,李雲峰以「受賄罪」被判處12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陸媒曾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李雲峰牽涉的直接問題可能與江蘇一家政府政務信息化公司有關聯,該公司是江蘇省多個核心政府部門的重要供應商。數個信息來源均稱,該公司董事長與李雲峰走得很近。

熟知李雲峰的當地退休官員表示,李雲峰曾蒙蔽領導,逢年過節有不少官員拿著禮品,排著長隊找他辦事。此外,其落馬與江蘇前首富、雨潤控股集團董事長祝義財也脫不了干係,祝能拿到這麼多土地,全靠李雲峰的幫忙。

據報道,李雲峰好酒,且酒量大,甚至帶著酒氣參加江蘇省委常委會。此外,李雲峰與不少江陰籍老闆交好,常去江陰市駐南京辦事處吃飯、喝酒、打牌,參加飯局的基本都是官員和老闆。

騰訊財經《稜鏡》曾報道,有江蘇政界人士稱,李雲峰曾在江蘇某地辦事處有百萬元級別的消費帳單,被中央紀檢機構所查知。

2016年5月30日,李雲峰落馬。李雲峰的仕途從未離開過江蘇,曾在省委辦公廳任職28年,由秘書一路升為省委秘書長。據公開資料顯示,在江蘇省委辦公廳任職期間,李雲峰先後經歷過五任省委書記,其中包括前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

李雲峰是繼中共前南京市長季建業、前江蘇省委常委趙少麟、前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後,江蘇省「落馬」的第四個副省部級官員。同在江蘇官場,李雲峰和楊衛澤、季建業等人常有交集。

《法制晚報》此前報道,趙少麟的兒子趙晉曾經在北京成立了一個會所,李雲峰多次出入。退休8年後落馬的「老虎」趙少麟,正是李雲峰在江蘇省委秘書長位置上的前任。

中共十八大後,江蘇官場被深度清洗,除以上「四虎」外,江蘇省連雲港市委書記李強及南京市委常委、建鄴區委書記馮亞軍等先後落馬。江蘇也是落馬的省級官員最多的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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