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城巴去年於藍田翻車,導致1死18傷,涉事司機早前承認兩項控罪,昨日被判囚45個月、停牌5年。

62歲被告文振鵬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2項控罪。他警誡下承認案發時身體不適,感到暈眩和視線模糊,更曾眼前一黑。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不夠專心,未能留意路面情況釀成慘劇,法官稱,被告駕駛的是公共交通工具,案件令多人受傷。加上案發時巴士超速,被告沒有嘗試立即減低車速,兩項均是加刑因素。法官指,本來認罪能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唯被告在開審前才選擇認罪,因此只酌情扣減他25%的刑期,判被告入獄45個月、停牌5年,並須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案發在去年1月14日夜晚,被告駕駛巴士由中環前往馬鞍山,在駛至鯉魚門道撞壆翻側,造成1名女乘客死亡,20人受傷。巴士行車記錄儀顯示,案發前巴士平均車速為時速67公里,超出該路段時速50公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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