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推出電動車「一換一」計劃,公民黨及車主團體指當中設立多重關卡,阻撓車主更換電動車的意欲。建議放寬計劃條件,容許車主連續登記舊車一年,並於兩年內有8至12個月持有效車牌,便可獲得上限25萬港元稅務寬免。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日聯同「電動香港」副主席李敬恩,及「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召集人葉世雄公佈「一換一」計劃改良版建議。

葉世雄表示,目前電動車「一換一」計劃設下太多無謂關卡,包括舊車最少具6年車齡、車主須連續登記3年或以上,以及換車前兩年內最少有20個月持有效車牌。他建議,換車前24個月內最少有8至12個月領有有效的車輛牌照便符合資格。他表示很多車主都期待透過「一換一」計劃更換電動私家車,但要等3年才能換車,窒礙了市民更換電動私家車的意欲。

李敬恩也認為,政府今次提出的計劃與他們原先想像和建議的方案有很大出入。舊車擁有期及領牌期均設有很嚴厲的規定,限制了合資格參與計劃的車主與車輛數量,「一換一」計劃的成效將會大打折扣。他促請政府調整不合理的規限。

陳淑莊認為放寬「一換一」規限,可大大增加合資格燃油車車主的數目,鼓勵更多人儘快更換電動私家車,改善日趨嚴重的路邊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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