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盧恩光,不僅檔案全面造假,而且以金錢開路,六年升六級,從一個私營企業主逐漸升為副部級官員。陸媒稱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的最「另類」的官員。

2月23日,盧恩光行賄案被中共安陽市檢察院向安陽中院提起公訴。起訴指控,盧恩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中共官員行賄,情節特別嚴重;盧恩光為其實際控制的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中共官員行賄,情節嚴重;盧恩光犯有行賄罪、單位行賄罪。

陸媒報道稱,盧恩光比較「另類」,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單以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進入司法程序的高官。而此前受審的「大老虎」多涉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沒有「只出不進」。

但是,時政評論員石實認為,盧恩光雖然沒有受賄罪等的指控,但他向中共官員行賄,為他控制的公司謀利益,是變相的受賄,而且因此得到的經濟利益的數額可能更巨大。

報道說,從1997年到2003年,是盧恩光仕途的高速發展期。這段時期,他一年換一崗,六年提六級,從鄉到縣再到省再到北京,從副科級到正局級,火箭速度的背後是金錢助推。

盧恩光2016年12月落馬,半年後被「雙開」。官方通報,盧恩光長期以金錢開道,一路拉關係買官和謀取榮譽,從一名私營企業主一步步變身為副部級幹部;亦官亦商,對抗審查,涉嫌行賄犯罪。

檢方指控,盧恩光的企業生產的諾亞雙層玻璃杯當時暢銷全國,讓他迅速攢下上億身家。為謀求仕途發展,他把註冊資本總額上億的5家企業逐步轉移到哥哥、侄子等人的名下,其實都是他自己在幕後嚴密控制,實質上形成了集官商於一身的互利關係。

報道說,2001年,盧恩光安排自己的企業拿出500萬元捐助給報社,謊稱是拉來的捐款,因此得以成為副局級。為提正局級,他再次拉來1000萬所謂「贊助」,其實同樣是自己企業掏的。

據官媒此前披露,盧恩光曾向高廟王鄉黨委書記李恆軍、陽穀縣委組織部長姜峰、陽穀縣縣委書記安世銀、聊城市委書記張敬濤等人行賄,使他從入黨逐步升任為縣政協副主席。

但盧恩光是副部級高官,他向誰行賄「買的」官,中紀委並沒有點名,但中紀委稱,盧恩光能調入司法部並成為副部級官員,司法部有關領導有「重大責任」。

盧恩光是在江澤民的心腹吳愛英任司法部部長時,2009年5月從人社部轉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並於2015年11月升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副部級)。去年10月的中共七中全會上,當局首次公開吳愛英落馬的消息,吳被開除黨籍。

除金錢開路外,盧恩光還被指是「五假副部」,至於假到甚麼程度?官方通報,盧恩光長期隱瞞個人情況,其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

官方稱,盧恩光1990年的入黨材料中,說到「學習鄧小平南巡講話精神」,而鄧南巡講話發生在1992年;他本來1958年生,卻篡改為1965年;他有7名子女,但只填報了2個,其他子女均作假落戶親戚家,「不允許(孩子)叫爸爸,要不叫姨夫叫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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