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下午,廖丹銀從香港返回深圳,在福田口岸海關入境時,被海關抽檢背包內物品。因包內有兩本法輪功書籍,廖丹銀當晚被送到福田區福強派出所。

據明慧網報道,廖丹銀的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告訴警察廖丹銀是修「真、善、忍」的。警察居然說修「真、善、忍」就是犯罪。廖丹銀的女兒在給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分局和福強派出所警察的信中寫道:

「我媽修煉法輪大法已近20年了。從脾氣不好、爭強好勝的人變成寬厚、不爭不搶的人,你指著罵她,她卻體諒你,會想是你心情不好所致。媽媽年輕時被哮喘病折磨得生不如死,家裏的藥成麻袋地往家扛。特別是生我後,媽媽染上月子病,虛弱得在七、八月三伏天裏還要穿毛衣⋯⋯修煉法輪功後她所有病狀全部消失,家務能做了,人有精神了,脾氣變好了。   

如果我們不是親眼看到媽媽的變化,可能也被電視上對法輪功的造謠欺騙了⋯⋯我無法理解也不能明白,為甚麼這樣好的人卻被羈押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受苦,有家不能回。一個手無寸鐵的良家婦女如何破壞法律實施?」

因為堅持信仰,廖丹銀曾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被迫害3年。這次得知她又遭遇不幸,她70多歲的老父親吃不下、睡不著,身體堪憂。警察曾威脅家屬說,要對廖丹銀判刑。據說廖丹銀的所謂案件已經在走批捕的流程,可能面臨非法批捕。

3張傳單5本資料 黃濡紅被非法判刑

另據報道,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黃濡紅最近被非法判刑。去年7月,黃濡紅在廣東省乳源縣洛陽鎮張貼了3張傳單和散發了5本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該縣、鎮的公安警察錄像跟蹤,到其單位綁架、非法關押在乳源縣看守所。儘管2位律師在法庭上為黃濡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乳源縣法院仍錯用刑法三百條對黃濡紅非法判刑刑3年6個月,罰款一萬元。據了解,廣東省「六一零」插手了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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