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引起全球關注的雨傘運動,參與者陸續被判囚,剛經歷衝擊公民廣場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佔旺案再被判囚3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因不認罪被判囚4個月15日,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則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元。其餘13名被告皆緩刑。黃之鋒及黃浩銘在判刑前呼籲支持真普選的市民,3月11日的立法會補選支持民主派候選人。 

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37名示威者因未遵從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涉及20名被告的案件,4名已認罪的被告早前被判緩刑,另外16人包括黃之鋒、岑敖暉以及黃浩銘昨日判刑。數十名香港眾志、社民連成員及支持者,一早到高等法院聲援,並高叫「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濫用司法程序可恥、我要真普選」等口號。

呼籲港人3.11投民主派

黃之鋒等人表明已有心理準備再次坐牢,他表示,3月11日舉行立法會補選時會在獄中投票,又呼籲港人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選人:「我們會以坦然無懼的心去面對,我們希望未來面對更多場硬仗,不論是『割地兩檢』,《國歌法》及立法會補選,我們民主派及香港人都可團結一致,絕無放棄餘地。」

黃之鋒表明已有心理準備再次坐牢,又呼籲港人在3月11日立法會補選當天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選人。(李逸/大紀元)
黃之鋒表明已有心理準備再次坐牢,又呼籲港人在3月11日立法會補選當天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選人。(李逸/大紀元)

黃浩銘批評當年梁振英利用禁制令解決政治難題,時至今日特區政府仍沒有回應真普選的問題:「所以真正藐視法庭,濫用司法程序是這一個特區政府,是梁振英,是袁國強,我很希望各位朋友搞清楚這件事。我們今天在這裏再一次告訴大家,公民抗命,無懼無畏,在終審法院昨天馬道立都講了,公民抗命都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對於判刑。」他呼籲港人毋忘初衷,3.11投票給民主派的候選人:「公民抗命的人對坐牢有充足準備,我只能說,我希望每位香港人能保持勇氣,保持當初『雨傘運動』的初心,我們要『真普選』。我希望每位支持真普選的香港人,在3月11日出來投票,支持所有民主派的候選人。」

黃浩銘批評當年梁振英利用禁制令解決政治難題,真正藐視法庭,濫用司法程序的是梁振英和袁國強。(李逸/大紀元)
黃浩銘批評當年梁振英利用禁制令解決政治難題,真正藐視法庭,濫用司法程序的是梁振英和袁國強。(李逸/大紀元)

岑敖暉則指案件已經拖了3年2個月,現今政權打壓越來越多,呼籲港人不要灰心,挺直腰板做人。他指當年是因為行使對抗暴政的權利,「當時有過百萬的香港人,不願意屈服在人大8.31決定之下,不願意屈服來自北京的強權之下,挺直腰板做人,繼續爭取自己相信的事,所以才有雨傘運動的出現。」他又說,現在聽到的都是些歪理、強權及政治打壓的新聞,強調現在才是對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考驗,對被判囚的人士而言都是一項試煉:「捱得過試煉,挺直力度就更加高」。

黃之鋒黃浩銘需即時入獄

16名被告分別是7名認罪的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司徒子朗、張啟康、蔡達誠;及9名裁定罪成的黃浩銘、熊卓倫、麥盈湘、陳寶瑩、郭陽煜、馮啟禧、關兆宏、朱佩欣、趙志深。案中其餘4名認罪被告則早前已被判緩刑。

法官陳慶偉頒下判詞,結果否認刑事藐視法庭罪的黃浩銘被判囚4個月15日,是16人當中判得最重。認罪的黃之鋒被判囚3個月,兩人刑期會與衝擊政總案及反新界東北案的刑期分期執行。同樣認罪的岑敖暉,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元。其餘13人,分別被判監一至兩個月,緩刑12至18個月,以及罰款。

法官陳慶偉在判詞詳細解釋判刑原因,指黃之鋒當日在現場不斷挑戰執達吏,以及禁制令的有效性,雖然在現場只逗留個半小時,但期間扮演領導角色。又說當日非法佔據路面,指這些政治運動的亂局之中,最受影響的是貧困及打工階層。他表示,每個港人都有示威權利,但前提是不損害其他人的權利。

對於律師提出,黃之鋒案發時未夠21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應先考慮監禁以外的刑罰,法官指條例只適用於刑事案,但刑事藐視法庭屬於民事訴訟,條例並不適用。 

至於黃浩銘,法官指他的行動與黃之鋒相似,同樣扮演重要主動角色,煽動群眾抗爭,挑起示威者與執達吏之間的仇恨,有必要判監。

而岑敖暉,法官指他雖然是佔領行動學生領袖,但當日除了與黃之鋒、黃浩銘站在警方防線最前,大部份時間安靜地觀察清場行動,沒有挑戰執達吏,與其他示威者無大分別。又指,部份被告當日有拿擴音器或協助廣播,但參與程度僅限於此,所以判監但緩刑。

黃之鋒及黃浩銘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陳慶偉下午四時半開庭處理,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根據《高等法院條例》,他無權批准有關申請,建議兩人向上訴庭申請保釋。黃之鋒及黃浩銘要即時還押。

兩人得悉決定後神情輕鬆,臨步入囚室時,旁聽席的戰友包括周庭、周永康、羅冠聰等向他們大叫「加油」、「撐住」,黃之鋒大叫「周庭加油!我喺入面會投你㗎!」而上午兩人步入囚室前,強調爭取民主之心不變,又呼籲大家加油。有旁聽席的女市民激動落淚大叫「我要真普選」,法庭外的公眾席也有人大喊「打倒共產黨」。

黃之鋒及黃浩銘分別判囚3個月及4個半月,由於法官指無權批准兩人的保釋申請,黃之鋒及黃浩銘要即時還押。(李逸/大紀元)
黃之鋒及黃浩銘分別判囚3個月及4個半月,由於法官指無權批准兩人的保釋申請,黃之鋒及黃浩銘要即時還押。(李逸/大紀元)

岑強調繼續參與公民抗命

獲判緩刑的岑敖暉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原本16人結果只有14人走出來,「自己走出來都不會覺得輕鬆,或是特別放心。因為見到二位非常好的戰友和朋友要再一次進監獄,任何人都不會感到喜悅或是放鬆的情緒。」他強調今次判決不會影響他日後繼續參與公民抗命。他指黃兩人將會就刑期提上訴,自己則沒這個打算。

香港眾志羅冠聰也對判決感失望,批評當日政府利用法庭批出禁制令,去解決政府落實不到真普選的政治問題,本身已經是一個天大的錯誤:「所謂的刑事藐視法庭案,史無前例的手段去對付這一班抗爭者,現在有兩名我們非常之緊密合作的戰友入獄,我們非常失望。所以我們希望未來政府的責任不是將法庭拉入來,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是真正的落實他們自己的憲制責任,北京政府要兌現普選的承諾,這樣我們才能夠解決這一個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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