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恒、游蕙禎及3名前議員助理,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日續審。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裁定五名被告表證成立,需要答辯,周四續審。

梁頌恒、游蕙禎及3名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涉嫌於前年11月未經准許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各被告昨早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辯方上午陳詞時,表示案發當日人大並未釋法,梁頌恒及游蕙禎認為自己仍是立法會議員,有權進入會議場地,保安員阻礙議員開會屬刑事罪行,控方沒有證據證明保安員是執行主席命令,要求裁定兩人表證不成立。

控方回應,法院其後裁定兩人失去議員資格,因此案發當日他們並非議員,保安當時是否合法行事在現階段暫無關係。

辯方指,昨日才首次得悉控方認為兩人案發時已非議員身份,要求押後案件,以預備相關法律觀點,遭裁判官拒絕。辯方強調人大釋法及有關褫奪議員資格的判決均屬民事範疇,涉及的刑事行為並沒有追溯力。又質疑控方只依賴保安員庭上證供,未有傳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作供,是繞過辯方盤問的機會,認為法庭偏幫控方。裁判官認為說法毫無根據、對法庭不敬,指控辯雙方均有責任協助法庭處理案件的法律爭議。

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裁定5名被告表證成立,需要答辯,案件周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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