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顯示,地政總署九成的閒置土地並不適合舉辦墟市。負責研究的團體要求政府把墟市恆常化納入政策目標,挑選值得投入公帑、具墟市優勢的場地。

特首林鄭月娥在首份《施政報告》中,沒有提到墟市政策。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用四個多月的時間,從地政總署提交予立法會墟市事宜小組的911幅「可供綠化或社區用途的空置土地的最新列表」中,隨機抽取100幅選址進行研究。

研究就土地面積、植被、可達性等11項標準進行評分,以0分為最低分,5分為合格,10分為最高分評核,分析選址的「墟市選址適宜指數」。

結果發現,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有90%得分屬於不合格,在移除阻礙物前平均為2.85分,而移除阻礙物後則平均為2.89分,分數偏低。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評分集中在1至3.99分,獲得6.26最高分的位於天水圍天秀路第107區的政府土地,評分最低的則是荔枝角九華徑泵房上村近大蒸場的土地,只有0.72分。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是次研究結果反映政府一直不願制訂合適舉辦墟市的場地清單,要求林鄭兌現競選承諾,落實墟市政策。他強調,即使立法會的墟市小組只剩餘兩次會議,日後會繼續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跟進情況。

研究團體要求政府把墟市恆常化納入政策目標,揀選值得投入公帑、具墟市優勢的場地。又倡議建立簡易的墟市申請程序,節省政府或申請機構的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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