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10月10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華盛頓舉行「301調查」的第一次公開聽證會。美國企業代表、組織和專家分別在書面及口頭證詞上表示支持政府展開相關調查,但同時又擔憂遭中共報復而承受損失,甚至引起貿易戰風險,提交書面證詞或證據的在華美國公司數量非常少。

對華啟動「301調查」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替美國企業說話的舉動之一。有消息指,調查結果會在特朗普11月訪華前公佈。也有學者預測「301調查」的結果可能是,中方依照慣例最終做出妥協性讓步。

三分之一在華美企被迫轉讓技術

在第一輪聽證會上,美國企業的行業代表表示,中共規定要求他們將技術轉讓給中國企業,美企在華遭遇「不合理和歧視性」對待。

參加聽證會的企業團體代表——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旗下包括近200家最大的美國公司,包括蘋果、IBM、亞馬遜、谷歌和甲骨文公司等科技公司。根據他們的調查,有三分之一的美企在中國被要求技術轉讓,並「有少數被強迫轉讓技術,且未獲補償」。

該機構高級副總裁恩尼斯(Erin Ennis)表示,支持美國政府調查中國貿易的行為。她透露,商界希望美國政府能跟北京進行雙方談判,逐步解決美企在中國遭到的知識產權被侵權問題,她也指出企業擔憂美方採取強硬的單邊舉措會提升貿易戰風險。

另一家商業團體——上海美國商會提交的書面證詞中亦稱,該組織支持美國政府採取更強有力的行動促進北京開放經濟,但是也同樣提醒,要避免引發以牙還牙的貿易戰。

研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非盈利機構「偷竊美國知識產權」(Theft of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也採訪過多家在華的美國公司,幾乎所有被訪公司都表示有被迫轉讓關鍵專利許可的壓力。

該機構代表伊令斯(Richard Ellings)說,中共是到處行騙,表面同意外企在中國建廠,隨後就偷竊或強制他們進行技術轉讓。為此,他呼籲美國政府用「實力和槓桿」回應中共的做法。

中國美國商會2017年報告,被訪企業有半數以上對未來兩年的中國政府監管政策表示悲觀或略微悲觀。(《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2017》)
中國美國商會2017年報告,被訪企業有半數以上對未來兩年的中國政府監管政策表示悲觀或略微悲觀。(《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2017》)

四成在華美企擔憂知識產權、數據安全

根據中國美國商會(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nce)公佈的2017年《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有四成左右的企業擔心數據安全、知識產權泄露以及中共的互聯網審查制度。而且這一情況在過去兩年間未獲得任何積極的改變,並有一半的在華美國企業(54%)表示,與其它地區相比,在華知識產權泄露和數據安全威脅更大。

尤其在技術等研發行業,有57%的美國企業對未來兩年的中國監管環境表示悲觀或略微悲觀,保持樂觀及略微樂觀的只有10%。

中國美國商會旗下有近900家在華營運的美國企業,是最有影響力的在華外國商會之一,同時也是美國企業在中國的利益代言人。

中國美國商會的報告指出,有逾八成的在華美企成員認為外國公司在中國不如過去受歡迎,每四家在華美國企業中就有一家表示已經或計劃向中國境外轉移產能,而大多數的下個投資目標是轉向亞洲其它國家/地區或轉回北美。

今年4月,中國美國商會曾公開指出,在華美企正面臨數十年來最嚴峻的貿易環境。

同樣的,美國政府的調查也印證了這一結果。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上半年公佈的2017年《特別301報告》,中國連續第28年進入知識產權優先觀察名單。

報告指出,竊取商業機密仍然是中國商界存在的嚴重且日益惡化的問題。比較常見的竊取方式有四種,分別是:離職員工用存儲裝置盜走商業機密,用中外合資企業方式盜取商業機密,網絡入侵直接竊取機密,以及誤導商業機密所有人遵循「義務」、向中共政府提交不該提交的信息。

在華美國企業陷入一種困境,一方面受到中共當局知識產權侵害的實際威脅,另一方面不敢公開尋求本國政府的支持,因為怕中共報復。(STR/AFP/Getty Images)
在華美國企業陷入一種困境,一方面受到中共當局知識產權侵害的實際威脅,另一方面不敢公開尋求本國政府的支持,因為怕中共報復。(STR/AFP/Getty Images)

專家籲美企要敢於說真話 協助政府調查

在美「301調查」的第一輪聽證會上,只有太陽能世界工業美國公司(SolarWorld Americas)和美國超導公司(American Superconductor Corp.)提交了證詞,這兩家公司近年來在中國遭受特別嚴重的知識產權被竊問題。

為何在華美企不敢出來應對,把真實情況告知公眾?

「偷竊美國知識產權」組織的主管伊令斯(Richard Ellings)在聽證會上表示,幾乎沒有一家(在華美國)公司會公開談論所遭遇的知識產權侵害問題,因為中國是集權體制,會制裁或懲罰這樣說的公司。

紐約獨立評論員朱明認為,這些美國企業表現得很奇怪。他分析,「特朗普下令進行調查,已經是在明確立場,要求中共必須給予公平的貿易環境。特朗普是幫他們爭取權益,不是去砸他們的飯碗。反而,你越是不講話,中共就越肆無忌憚、繼續侵犯你。」

卡內基美隆大學經濟學教授布蘭斯特坦(Lee Branstetter)也在提交的書面證詞中指出,美企這種「猶豫」給美國對侵權的調查帶來諸多不便。

他建議,如果美企擔憂可能面臨中共政府的極端報復,不肯公開協助美國政府調查,美國政府可考慮使用傳票迫使相關企業提供協助。他認為,「企業只有在因隱匿證據而面臨嚴厲法律懲罰的情況下才會說出全部真相。」

據悉,美國在8月宣佈啟動「301調查」,中共曾表示強烈反對,並揚言要進行報復。

特朗普可能在訪華前發佈「301調查」結果

周一(10月16日),白宮公佈特朗普將於11月8日抵京會晤習近平。有消息表示,特朗普會在訪華前發佈「301調查」結果,之前「301調查」的啟動時間是有考量的。

8月14日,特朗普簽署總統備忘錄,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對中共進行調查,包括可能損害美國知識產權、創新或技術發展的中國法律和政策。

四天後(8月18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佈美國正式對中共發起「301調查」,判斷中共是否涉及侵犯美國企業知識產權和強迫進行技術轉移。

「301調查」源於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近年來,美國幾乎沒有對中國啟動過「301調查」,距離上一次「301調查」已過去七年。

根據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規定,在「301調查」初期,美方會跟中方進行磋商。如果中美雙方協商無果,USTR將在6個月內完成調查,再由貿易代表決定是否對中國採取貿易制裁措施,如徵收高關稅和限制進口等,給貿易對象施壓,促使對方改變法律、法規和貿易做法。決定一旦作出,將在30天內執行,無須徵得總統同意。

《金融時報》引述白宮高級官員的話說,整個調查過程可能需要長達一年的時間,並涉及與北京談判和公眾聽證。但特朗普的前任首席策略師班農(Steve Bannon)9月到香港演講,告訴到場媒體,華盛頓會在特朗普出訪前,發佈「301調查」的結果。

他表示,特朗普政府嚴重關切處於核心部門的美國企業,它們通常必須在技術共享和進入中國兩者之間作出艱難的權衡選擇。

「301調查」後續走向 很可能中方會再次退讓

如果美國採取單方懲罰措施,是否會發生美企行業代表擔憂的情況?

從中美多次交手的結果可找到答案。20世界90年代,美國曾三次根據針對知識產權的「特別301」條款,啟動對中國的「特別301」調查,最後的結果都是:在雙方磋商後,中方退步,開始加強國內知識產權保護。

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中美兩國分別在1992年、1995年、1996年簽訂知識產權方面的諒解備忘錄。與此同時,北京承諾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先後修訂《專利法》、《商標法》,頒佈《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中共智庫、中國社會科學院旗下的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倪月菊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採訪時曾表示,「301調查」的過程實際上就是雙方談判妥協的過程。

她估計,這輪「301調查」最終通過談判解決中國知識產權問題的可能性比較大。她說:「根據以前的結果,最後是北京做一些讓步,就沒有再採取甚麼制裁的措施。」

她表示,北京對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都是前三次「301調查」階段建立起來的。

評論:在華外國公司自我審查有效果嗎?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網絡衝突研究所主任德馬可(Chris Demchak)在5月出席國會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聽證會時表示,美國大科技公司都是被中國龐大的市場規模所吸引,但諷刺的是,他們從未獲得期望的「免費」准入券。

她舉例說,中共對通信領域一直採取強力的控制政策,「現在更是通過高新技術加強國家網絡監控,這些新系統通常是從許多西方IT公司獲得,也可以說以玩虛的方式拿到。」

有的外國企業為了能進入中國,乾脆放棄本國政府對中國的民主或其它正當要求。她說,「西方『自由派』IT行業領導人在民主國家大喊要零規則,同時卻在中國悄悄服從專制政府的技術轉讓、拒絕隱私等要求」,在喪失民主的反制衡力下,這些企業變得越來越像中共的商業和組織模式——低透明度、多層結構以及進行自我審查。

她呼籲,在華美企堅持在母國的規範與原則,必要時尋求美國政府的保護。她說,「一個社會的文化價值觀需要所有的資源來維護,不僅是政府,還有企業以及個體。」

自從中共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世貿,WTO)以來,其以非民主國家身份進入世界舞台,在獲得貿易合作機會的同時,卻不履行簽署的承諾。德馬可認為,中共利用西方國家的開放,使這些國家在自己建立和執行的國際自由經濟制度下快速地喪失購買力,加速了這些國家經濟和國際影響力的下滑趨勢。

她說,特朗普政府此番啟動對中共的「301調查」,既需要政府本身推動,同時也需要企業參與;反過來,最終受益的也會是企業與政府。這個道理放在中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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