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樂是絕對地、完全地展現聲響之美,從這些由古樂器演出的音樂裏,可以聽到一種「被遺忘了的聲音」——很遙遠、很典雅,音色清澈,無負擔。

華麗而清新的古樂音 

巴洛克時期剛開始的前五十年,巴洛克音樂有著不規則、誇張卻豐富的聲響,到稍後期意大利作曲家柯賴里(Arcangelo Corelli,1653年至1713年)則傾向於比較規則與約束的作曲法,但卻充滿了溫暖與熱情,在他的作品《聖誕協奏曲》裏,我們同時聽到他把舞曲帶入宗教音樂之中,這意味著教會也在順應世俗。柯賴里是作曲家,又是小提琴演奏家,也是個指揮家,他寫的小提琴奏鳴曲,奠定了後起之秀寫作小提琴獨奏曲的標竿。

巴洛克音樂存在極具珍貴的價值與貢獻,他有幾種特徵是以往音樂所沒有出現的,一個是數字低音(Basso continuo)的技巧;一個是單旋律的表現法,叫單音歌曲(monody);另一個是歌劇(Opera)、神劇(oratorio)、清唱劇(cantata),還有宣敘調(recitative)等皆在此時興起。最後達到巔峰時期,在巴赫與韓德爾兩位偉大的作曲家寫完眾多的傑作之後,巴洛克音樂時代於是畫下了休止符。

數字低音與單音歌曲的出現

「數字低音」(又稱「通奏低音」,thoroughbass)是「巴洛克音樂」最主要的特色,所以巴洛克音樂時代也叫「數字低音時期」,數字低音的運用,導致曲子結構成為兩條線在發展;就是旋律與低音,有很強的對比效果,產生數字低音與高聲部渾然天成的美妙,其中留著一個空間,可插入即興的和聲。另外一個特點是即興演奏的風行與裝飾音的廣泛使用。這些都被用在獨奏奏鳴曲或是三重奏鳴曲上,它們在音樂形成時,提供了很重要的即興低音基礎。

所謂「單音歌曲」是在一個旋律上配以簡單的和聲伴奏的作曲法,簡潔清楚讓人易於聽懂,適合用在歌唱或是樂器獨奏。就像建築物一樣,有了低音穩固的基盤,就可以在上面蓋出各種風貌的漂亮外觀。絃樂器以三個聲部輪唱旋律,一個搭一個,或前或後的出現。就像樓房一層、一層的往上加,錯綜複雜,最後成了宏偉壯麗的「聲音的建築物」。

這是1580年前後在意大利佛羅倫斯所孕育出來的形式,在文藝復興時期的複音音樂,有比較多的聲部和不同的旋律交織在一起,雖然呈現著優美的線條,但是比較複雜,讓人難以聽懂,它大都用於教會音樂,因為能夠表現出洪大莊嚴的氣勢。當時人們想聽到另外一種清晰、單純、稍快節奏的聲音,就有一些作曲家用這種簡單易懂的作曲手法來表現,也讓歌者易於表達感情。

卡拉瓦喬「彈奏廬特琴的人」。
卡拉瓦喬「彈奏廬特琴的人」。

歌劇在不斷改良中確立地位

最早的歌劇是在1600年意大利佛羅倫斯的作曲家佩麗(J. Peri,1561年至1633年)寫的《幽麗笛彩》(Euridice),他是根據希臘神話故事而寫的,後來有許多的作曲家也用這個題材來寫歌劇。佩麗在此部歌劇中就是用了「單音歌曲」的形式。威尼斯的蒙台威爾第(Monteverdi,1567年至1643年)也繼承這種形式做更近一步的改良,在1607年做了《奧菲歐》(Orfeo),他在劇中加入很多戲劇音樂,充份發揮了詩的情境、增強旋律的美感與和聲的豐沛,以及極具效果的器樂編製,風格已接近現代歌劇,已漸漸的樹立了歌劇的地位。後來又出現在拿坡里的史卡拉第( Alessandro Scarlatti,1660年至1725年),他一直在做歌劇的改良,也發展出一種風格的歌劇。他對人聲甚為了解,猶在獨唱的清唱劇中表露無遺。1762年德國作曲家葛路克( Christoph Willibald Gluck,1714年至1798年),也寫了一部名作《奧菲歐與幽麗笛彩》(Orfeo ed Euridice)。

在歌劇中以樂器的和聲式伴奏方式,歌者以唱述的音調唱著劇中的情節,這叫做宣敘調,這些朗誦方式,在前述的作曲家的作品中都有出現,後來這樣的唱法,史卡拉第使其發展成由主角以優美的旋律而唱出動人的歌聲,就是所謂的「詠嘆調」,於是意大利歌劇傳統從此被確立起來了。

神劇以宗教故事為題材

至於神劇,是受到歌劇的影響而產生,是一種以宗教故事內容為題材,用演唱或演奏方式來表達對神的敬仰與對神的祈求禱告,後來神劇的命脈延續於新教徒較多的德國,德國作曲家巴赫、韓德爾與海頓等留下了許多的不朽神劇名作。

卡拉瓦喬「少年的音樂會」。
卡拉瓦喬「少年的音樂會」。

絃樂器及鍵盤樂器的製造

巴洛克時代當然也有樂器的產生,它隨著音樂的走向在發展與改良,在意大利與德國分別盛行著絃樂器及鍵盤樂器的製造。十六至十七世紀意大利有三個著名的優秀小提琴製造家族;阿瑪第(1596年至1648年)、圭奈里(1626年至1698年)和史塔第瓦利(1644年至1737年)等,他們的技術已經是後無來者了,小提琴的身價,也隨著它無比優美的琴聲價高連城了。這時代的音樂家在意大利除了柯賴里外,還有韋瓦第(Antonio Vivaldi,1678年至1741年)和塔替尼(Tartini,1692年至1777年),他們都是重要的、優異的演奏家與作曲家,為小提琴音樂開拓了一條康莊大道。而韋瓦第有另外一個別於這時期的作曲法,他喜好用標題定出音樂的內涵:「標題音樂」,如他的名作《四季》。另外在德國生產管風琴和大鍵琴,管風琴都放在教堂中演奏,這個龐大的樂器被稱為樂器之王,能發出莊嚴宏亮、震撼人心的聲響。巴洛克時代的德國是風琴音樂的中心,早期的風琴大師巴克斯泰烏德(Bu◇tehude,1673年至1707年),曾經是影響巴赫極深的大師之一。

也屬鍵盤樂器的大鍵琴,又叫古鋼琴,是一種撥弦發聲的樂器,普遍用在十六到十八世紀之間,在此之前大鍵琴的音樂主要是舞曲,巴洛克時代則著重在組曲與變奏曲上,在初期意大利有一群音樂家,他們對大鍵琴比管風琴更為熱衷,代表人物為富雷斯可巴第( Girolamo Frescobaldi,1583年至1643年),他亦是個歌唱家,有高度的作曲技巧,共有六十八首風琴曲之多。同樣寫了許多奏鳴曲的法國作曲家庫普蘭(Francois Couperin,1668年至1733年)與意大利作曲家杜明尼可史卡拉第(Domenico Scarlatti,1685年至1757年),都是當時有名的大鍵琴家。史卡拉第還創造了兩手交叉彈奏的方法與快速音階的延長,他的名氣似乎凌駕於著名作曲家父親亞歷山大.史卡拉第(Alcssandro Scarlatti)之上。

巴赫也為大鍵琴做了眾多不朽的作品,包括創意曲、平均率鋼琴曲集、英國與法國組曲、組曲、半音幻想曲及賦格、意大利協奏曲、法國序曲與郭德堡變奏曲等。與巴赫同時期的韓德爾亦有重要的貢獻。

縱觀這偉大特殊的時代,巴洛克音樂是絕對的、完全的展現聲響之美,強調聲音的獨立存在,從這些由古樂器演出的巴洛克時代音樂裏,可以聽到一種「被遺忘了的聲音」——很遙遠、很典雅,音色清澈,無負擔。就像潺潺細流的河水,只要親近他,就能感受到被淨化後煥然一新的神清氣爽。◇

人文宗教 終生修煉德性 

柯列喬「凱瑟琳的神秘婚禮」。
柯列喬「凱瑟琳的神秘婚禮」。

巴洛克時期是西方近代「宗教倫理思想」興起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時代。宗教倫理思想不只影響十七世紀的歐洲人的精神文明,也替宗教信仰找到新出路。

在十七世紀的「巴洛克時期」,其實也是西方近代「宗教倫理思想」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時代,除了產生偉大的荷蘭畫家:林布蘭特(Rembrant,1606年至1699年)外,在差不多同期的荷蘭也產生了一位偉大的哲學思想家:斯賓諾沙(Spinoza,1632年至1677年)。

道德實踐與宗教信仰結合

在「文藝復興」之前的「中世紀」,大多的繪畫或相關的藝術作品,都在基督教《聖經》中的故事作插畫或裝飾。不過,到了十七世紀,也就是在「巴洛克時期」,在西方文化思想上產生了一種「道德實踐」與「宗教信仰」結合的偉大成果。其中林布蘭特的「宗教繪畫」與斯賓諾沙的《倫理學》中的「自然神論」,就是最好的代表。

「自然神論」也稱為「自然神學」,與「啟示神學」相互對比,是基督教神學的一支。認為基督教教義皆來自上帝的啟示,其中雖然包含一般性道理,人們可以藉著對「上帝所創造」的「大自然」和「自然現象」的觀察,並通過理智做邏輯推理而加以認識。但更深的「奧秘」只能依靠「啟示」而得知。

到了十八、十九世紀間,「自然神論」者更認為,只有經歷過理性證明的信仰才是比較可靠的。但二十世紀以來,尤其是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有些神學家認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只有從上帝直接啟示才是真正可靠。不過,天主教和新教的一些神學家則繼續認為「自然神論」仍有一定的效用。

換句話說,如果基督教的「自然神論」是一種西方近代的「人文宗教」,那麼它的真正本質就應當是一種純自我理智認識的宗教。這種真正的「人文宗教」並不需要有所依賴,也無所攀附,而它真正唯一的可能,就是通過其終生在宗教藝術或德性上的不斷修煉,終而至於真實的「宗教精神」世界。

由此可知,真正所謂的「人文宗教」實際上並不只是一種單純的宗教信仰,而是在自身的存在上,去完成一種真正屬於自身實證的「宗教」。

總之,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一般人都喜歡因襲固有的宗教形式,而不喜歡去修煉完成自己能證實的「宗教」。這不只說明「自然神論」無法普遍的原因,也說明歐洲十七、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時期,那些偉大的人文宗教思想家:斯賓諾沙(Spinoza)、笛卡兒(Descartes)、牛頓(Newton)、巴斯卡(Pascal)等,甚至一直延伸到法國的啟蒙運動大師:伏爾泰(Voltaire)、盧梭(Rousseau)等,均屬於這種「人文宗教」的修煉者。

而畫家林布蘭特剛好就生活在這個時代,他也是那個時代頂峰的藝術家,自然而然的他也就成為那個時代的代言人,只不過他以「繪畫」作為表現的工具罷了!同樣的,斯賓諾沙則以他的「哲學思想」為表現的工具。

林布蘭特「沉思的哲學家」。
林布蘭特「沉思的哲學家」。

宗教倫理思想,遵循理性規律

英國二十世紀的著名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在他的《西方哲學史》中,認為斯賓諾沙是所有偉大哲學家當中,人格最為高尚,性情最溫厚可親的;按其才智講,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修養方面,他是至高無上的。

斯賓諾沙的代表著作《倫理學》(Ethics)是他死後才出版的,但在他的這本代表著作中,正好反映了巴洛克時期的「宗教倫理思想」。

例如他在其《倫理學》中,就說出了這句名言:「心靈只能被偉大的靈魂征服,而絕不會向武力屈服。」

因為,「心靈」(spirit)從廣義上可以理解成是由全部神經網絡組成的神經系統。那麼,「身體」(body)的每一個變化也就伴隨著「心靈」中的相應變化,或者更確切的說,與「心靈」的變化一起組成一個變化的整體。

史賓諾沙的《倫理學》來源於他的「形上學」(Metaphysics)思想中,「理性」在於從混亂多變的事物中,找出「法則」。在形上學中,理性在於觀察。在倫理學中,理性在於行動。他認為「在永恆的形式下」行動,理性就在於:根據對整體的永恆關係的正確認識,採取適當的行動。

史賓諾沙進一步的認為:「激情」的被動性是人類的枷鎖,「理性」的主動性才給人類自由。「自由」並不擺脫因果法則和過程,而只擺脫偏執的激情或衝動。「自由」並不擺脫激情,而是擺脫無節制的,不顧全局的激情。

因為「理性」而善良的人,並非是凌駕於他人之上,並統治他人的人,而是超越了蒙昧無知的慾望,並能駕馭自己的人。

史賓諾沙的宗教倫理思想是:上帝並不是一位愛管信徒私事的喜怒無常者,而是宇宙間持久不變的秩序。因此,專心思考真實存在的人,無暇俯視世間瑣事,他不會因為忌妒和敵意的想法,去與別人鬥爭。他的眼睛永遠注視著固定不變的規律,他知道這些規律不會相互損害,而是全部遵循著理性井然有序的運轉著。他要模仿這些規律,並僅可能使自己的行動符合這些規律。

我們人類作為上帝創造的整體中的一部份,因此我們都是「永生」的,人類的「心靈」不會隨著肉體的死亡而完全消失,他的某一部份仍將永存。這就是用「永恆的形式」看待事物的那一部份;我們越是這樣的看待事物,我們的思想便愈趨近於「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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