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康文署採購和註銷圖書館資料的準則和程序,批評康文署的採購指標含糊,部份資料館藏被註銷的原因無從稽考,又認為署方將註銷的圖書館資料當廢紙處理的做法不當。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指,康文署多年來以每年採購「不少於70萬項」資料為目標,但一直未能解釋採用這項指標的具體理據,過去多年的採購數量均較該指標超出10萬項以上。公共圖書館的總館藏數目在過去8年上升16.8%,但每年借出資料的數目卻下跌18.2%。

公署認為反映採購指標未能與時並進,建議康文署訂立一個切合時宜的採購指標,清楚說明採用理據,定期作出檢討。同時需要加強分析借出館藏數字下跌的原因,作為檢討每年增購館藏的數目和種類是否需要作出調整的參數。

註銷資料方面,報告批評康文署在2015年前只記錄被註銷館藏的清單,直至2015年公署開始查訊後才交代每項館藏被註銷的原因,但仍未有深入分析註銷館藏的使用年期、圖書類別等原因。公署認為,在行政管理角度而言「情況甚不理想」。康文署每年註銷圖書館資料的數量數以十萬項計,但以廢紙回收或棄置廢物的方式處理。公署認為處理手法「令人深感可惜」,建議康文署考慮擴大捐贈「剩餘」館藏予社區機構,或利用其它方案以推廣閱讀。

康文署回應指,在訂定2018/19年度館藏發展計劃,及採購圖書館資料的數量時,會檢討是否修訂採購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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