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準繩所以正曲直。」---吳兢《貞觀政要》

面對中共政權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準備在香港境內執行大陸惡法,很多社會人士都質疑相關安排有違《基本法》之時,「只講法律,不講政治」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下稱『公會』)毫無表示。上訴法庭重判「反東北發展」、「奪回公民廣場」兩案十六被告入獄,港人以至國際媒體都視他們為香港第一批政治犯,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跌至低點。公會卻罕有地與早被染紅的香港律師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這些所謂「以外的因素」明顯針對政治因素,公會「不講政治」之說不攻自破。

三任公會主席紛紛披甲上陣,石永泰竟以只適用於黑道中人「出得嚟行,預咗要還」的說話來形容爭取公義的年輕人,簡直是一大侮辱。他對兩案審判有無政治動機「信之則有,不信則無」不顧事實、玄之又玄的回應,很難令人相信出自一個資深法律工作者之口。

譚允芝也忘記了「不講政治」,更對政治犯一詞私下定義,漠視了他們被判重刑,就是因為他們觸犯法律的行為,都源於其政治動機和訴求。現任主席林定國則呼籲社會人士不應針對主審法官具爭議的判詞,就認定他反佔中,而應當看清整篇判詞的上文下理。這不正是公會的社會責任嗎?要釋除港人疑慮,他們應當詳細分析判詞,以供社會人士參考,而不是四出奔走,為特區政府保駕護航。林定國也反對質疑「司法獨立」及「法官誠信」的言論,強調「聲譽好緊要」,不想外界及市民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這論調與當年董建華批評李柱銘「唱衰香港」不謀而合。假若如此,港人最應該做的事,是否天天大讚香港是人間天堂?

三位主席的「邏輯」,就是香港法治環境最佳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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