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獵頭」(Head hunting)公司一稱,是職業介紹和僱傭經紀的代名詞。任何企業都時不時的需要僱用新人,在企業的最上層,那些總裁和CEO等高管的擢用,由董事會決定,但獵頭公司往往居中起關鍵性的舉薦作用。一般來說,推薦的人獲僱用了,獵頭公司會得到一筆佣金,可高達被僱者年薪的1/3。

獵頭者,取敵之首級也,本意是把敵人殺死後割下其頭顱,以前這在世界許多地方都有。獵頭還有一個意思,是指拳擊時專打對方的腦袋。沒有太多的選手會棄對手更容易擊打的身體部位於不顧,而專注於對方的頭顱,但拳王阿里當年就是這樣做的。想想看,專門對著人家的腦袋下手,也是很殘忍的。當年阿里圈內馳騁20年,不知讓多少人腦震盪,但他後來也被稱為震顫麻痺的柏金遜症折磨幾十年,這倒是挺發人深省的。

在企業界,獵頭當然沒那麼血腥,但世風日下,現在居然也有點變味了。

一位朋友自澳洲來,準備在美國尋找機會。看到他在澳洲、美國傲人的教育背景,紐澤西普林斯頓的一家獵頭公司把他給盯上了,說是要給介紹工作,但要他先交一筆錢,付錢接受培訓之後,再幫助找工作。友人徵詢時我說,職業培訓公司是該付薪水的,恐怕其中有詐。後來發現,這家公司果然不地道,專門欺負急切需要工作簽證的外國學生。

《商業周刊》(Business Week)曾經有篇文章,講到矽谷獵頭公司「克里斯田及忝伯斯」(Christian&Timbers)創始人克里斯田(Jeff Christian)的故事,很有意思,也頗令人感慨,在此與讀者分享:

克里斯田23歲時,沒讀完大學就加入一家職業介紹所。8個月後,他把公司買了下來,把自己的名字加了上去。(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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