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原勞教局(後更名為戒毒管理局)局長施紅輝日前以受賄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其原來的搭檔和繼任者陳達也已落馬。施紅輝因迫害法輪功,曾在紐約被告上法庭。

據廣州日報8月29日報道,施紅輝在廣東省原勞教局數字化平台建設、基建項目及單位內部人員職務升遷等公務中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564.8萬元和購物卡2萬元(人民幣,下同)。

報道稱,韶關中院一審認定施紅輝構成受賄罪,判處其8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萬元;施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現年64歲的施紅輝曾任廣東省勞教局黨委書記、局長。2013年7月退休,次年12月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

據報道,法院認定施紅輝涉17宗受賄案。其中,2009年至2012年,廣州市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廣東省原勞教局的數字勞教管理平台項目。施紅輝多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夏某(另案處理)賄送的人民幣共460萬元,為該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

據施紅輝供述,第一次時夏某是將一個小型拉杆箱放入他的車尾廂,拉杆箱裏有現金50萬元。之後,夏某又七八次送錢,每次送30萬元至50萬元現金,都是10萬元一捆的百元面額鈔票。

施紅輝稱,2008年至2011年接受的400萬元都放在自己家裏的床頭櫃和衣櫃裏,沒有動用。2011年下半年省紀委開始相關調查後,他就把400萬元退還給了夏某。據說,該公司承接了勞教局的四五個工程,工程總價約為7900萬元。

另據明慧網報道,2009年10月22日,時任廣東省勞教局局長施紅輝在紐約觀光時,被兩名紐約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群體滅絕等多項罪名告上了美國聯邦法院。

據報道,當日上午約11時左右,在施紅輝等一行數人在紐約16號碼頭準備登船遊覽哈德遜河時,法庭傳票遞送員將傳票及訴訟狀遞給他,施紅輝親手接到了傳票。

兩位原告是來自廣東的法輪功女學員。她們都曾經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關押在廣東槎頭女子勞教所,期間遭受各種酷刑折磨。

施紅輝還是首批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發出通告追查的中共官員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施紅輝原來的搭檔陳達也於2015年4月被調查,同年9月被「雙開」。施紅輝任廣東省勞教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陳達任廣東省勞教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之後陳接任施的職務。

中共的勞教系統,因為其不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就能剝奪公民人身自由3至4年,成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黑窩。廣東省曾擁有29家勞教所。施紅輝、陳達長期擔任廣東省勞教局領導,是廣東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者。

據海外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止於2012年底,廣東省內已知悉姓名的被非法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達1123人。

2013年11月,習近平當局迫於國內外的壓力以及清剿江派政法委的需要,宣佈停止勞教制度。但此後一些地方把法輪功學員從勞教所轉移至法制學習班或黑監獄繼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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