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昨日入稟提出司法覆核,他質疑律政司處理前特首梁振英就職特首宣誓案與議員宣誓案的手法不一,涉嫌違反《基本法》第25條,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處理兩宗宣誓案。

郭卓堅在入稟狀指,律政司在處理涉及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宣誓覆核案時,動用公帑聘請律師為梁抗辯,但處理議員的宣誓覆核案時,卻沒有為同為公職人員的6人提供協助,律政司做法極不公平。他質疑律政司涉嫌違反《基本法》第25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條文,處事不公,破壞香港法治之都美譽。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處理兩宗宣誓案。

其中一名被覆核後喪失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到法庭支持郭卓堅。她表示,眾籌目前只籌到60多萬元,部份已用作繳付律師費及訟費,不足以支付上訴的開庭按金。她又認為自己的上訴案「有機會」,希望找尋更多法律依據作上訴,呼籲公眾繼續支持他們的抗爭工作。游蕙禎還呼籲市民關注其他在囚的社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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