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聯同兩大珠寶商會(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推出《珠寶零售業營商實務守則》,鼓勵業界自我規管、提升服務水平,及規管網上售後服務。

歷時18個月制定的《實務守則》涵蓋珠寶零售業營運6大範疇,包括品質認證、宣傳推廣、客戶服務、知識產權、市場競爭及網上銷售。

業界將成立獨立的投訴審查委員會,委員由8位成員組成,其中4位為業內人士,另外4位為非業內人士。首任主席為前立法會議員方剛,委員會兩年一屆換任。

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黃紹基表示,香港製造的珠寶玉器風行全世界,並在全球珠寶消費中佔據重要地位和銷售額。據政府旅發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16年香港本土售予過夜客的各類珠寶首飾銷售額超過153億港元。

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理事長劉克斌介紹,新守則下,單據會在原有重量及價錢的基礎上列明收費細則,如佣金、工費等,形容「守則超越法例要求。若單據上無列明收費細則,將可能違反守則。

黃紹基則指,《實務守則》供兩大商會屬下會員自願採用,他望屬下500會員中,有六成在3年後能遵從守則。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望守則希望,《實務守則》為其它行業起到示範作用,推動更多行業自我規管,提升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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