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入籍時間要求」的加拿大C-6號法案(Bill C-6)於5月3日,在聯邦參議院正式通過三讀。這使得該法案向正式立法又邁進了一步。該法案將使移民可以更早申請入籍,且更容易入籍。

參議院以45比29票,三讀通過了C-6號法案。此法案在去年6月就已獲得國會眾議院的通過,但參議院做了一些修改,因此,今次C-6號法案在參議院通過後,還需要再返回眾議院審閱。然後等待皇室御准,方可成為法律。

C-6號法案縮短了永久居民有資格申請入籍而須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從現在的6年中住滿4年,改為5年住滿3年;降低了入籍申請人必須進行語言考試的年齡上限,從現行法律規定的18歲到64歲,降至18歲到60歲,即年過六旬的入籍申請人將免去語言考試。在去年眾議院通過的C-6號法案中,語言考試上限要減到54歲。

此法案還規定,申請入籍者如果曾經以臨時身份在加拿大住過,比如持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這部份時間也可以按比例折算,計入在加拿大須住滿3年的入籍要求時間之內。這項條款將有利於國際學生留在加拿大。

參議院對該法案做出的另一個修正是,允許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協助的情況下申請入籍。在現行法律中,父母和子女被當作一個整體來對待,如果父母的入籍申請被拒絕,那麼一同申請入籍的子女也同樣被拒絕。此等情況下,子女須等到18歲後再另外提交申請。

此外,移民部通知由於欺詐或虛假陳述而被撤銷公民身份的個人,將有權利向聯邦法院就移民部的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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