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發佈新一輪報告,指出政府多項問題,當中一部份提及政府將所有學校推行「普教中」定為長遠展望,但多年的研究均未能就「普教中」的成效得出結論。

審計處昨日(26日)發表新一輪審計報告,當中指出不同政府部門的漏洞,包括地政總署、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等。報告當中有一節提及「語常會」在2008/09年度開始,透過語文基金,批出2.25 億元,推行「協助香港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即「普教中」計劃。

但在教育大學研究有關議題的終期報告當中,指出並沒有明顯證據證明「普教中」對中文學習有促進作用,但同時在中文科學習上,沒有負面影響,報告也沒有就學生的表現作出明確結論。

審計署在向教育局查詢時得到回覆稱,整體而言,以「普教中」的班級,較以粵語教授的中文科的班級學習成效為佳,因「普教中」改善教學團隊知識分享平台,有助教師內化「普教中」方面的教學知識。但教育局稱,學生起步點不同,也不能因此推論普教中更有效。

審計署批評教育局,共有160所學校獲發撥款推行「普教中」,但有關研究只涵蓋4所學校,而研究結果也未必適用於所有推行普教中的學校。報告認為,需要協助學校推行「普教中」,並就成效進行更多研究,從而得出更明確的結論。

另外,報告又指出,政府將在所有學校推行「普教中」定為長遠展望,至今已經16年,但多年的研究均未就「普教中」的成效得出結論。而教育局曾表示,當中有多項因素影響「普教中」的成效。審計署則認為,應該就「普教中」作進一步研究,得出更明確結論。

地政署未發現違規寮屋

另外,審計報告也發現地政總署轄下7個寮屋管制辦事處的巡查行動,未能發現違規的已登記寮屋。

報告又指,港島及鯉魚門寮管處兩支巡察隊,在9個月內進行465次巡查,結果只有2次記錄發現違規的情況。同時違規資料只有紙本檔案,因此當局難以評核整體情況。同時,署方也發現有不符合安置入住公屋規定的住戶,獲地政總署轉介予房屋署,並獲編配公屋。

審計署建議政府應該就違規寮屋,適時採取行動,並且檢討以及改良寮屋和持牌構築物的監察制度成效。

部份補助金審批耗時過長

除此之外,審計署還發現,社會福利署在2011年4月至去年9月的5年半間,審批部份以獎券基金作補助、貸款及墊款的款項時,有236宗大額補助金申請超出9個月的目標時限,當中有82宗耗時2年至7.5年才完成處理;小額補助金方面,則有245宗審批超時,當中30宗需時1年到3.6年才可以完成。

審計報告還指出,立法會財委會在2014年批准從政府一般收入轉撥100億元至獎券基金,確保基金有足夠資源推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下各可行項目,但報告發現截至2013年11月,共接獲43間非政府機構提交63 份初步建議申請,涉17,000 個服務名額。但到去年11月為止,11個可提供3,609個服務名額的項目,仍處於不同的推行階段當中,剩下51個項目則在不同的規劃階段。

審計署建議,社署應該加強及採取措施,以期按目標時限(大額補助金申請為 9個月,小額補助金申請為4個月)處理補助金申請,同時確保獎券基金資助項目不會在未獲批撥款情況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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