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31日)上午9時30分,成都巿武候區法院開審,法官當庭宣判陳雲飛四年刑期。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因拜祭六四遇難學生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判刑。

陳雲飛的代理律師郭海波對大紀元記者說:「就像他(陳雲飛)之前說的要穿睡衣出庭,方便做中國夢。今天9點半他確實穿了睡衣來出庭了,一出來他舉起雙手來和法官、律師、旁聽的群眾示意,然後法院推進的過程都推得很快,還給隋牧青律師二次警告,後來就當庭宣判。」

郭海波表示:「判了四年,陳雲飛聽到後就微笑地舉起雙手做了勝利的手勢,並且表示要再上訴,理由是開心麻!對他來說,他認為坐牢是政府對他的肯定,對他事業的一個肯定。」

律師:重判了!

郭海波表示,他和隋牧青都認為,對陳雲飛的這些指控都是非法行使憲法權力,是不應判罪的。從尋釁滋事罪來看,這個量刑是判得很重的,因為相較於煽顛罪,也判二年多、三年多,但沒判這麼重。「他這個尋釁滋事一個罪他就判了四年,這是很重的。」

他還說,周五的庭審對出席律師給做了安檢,對律師來說這是一個違法的安檢,結束之後又對律師做一次安檢,把手機都保管起來。

一審結束,等待的是二審能不能改判。郭海波表示:「我估計不會改判,因為已經拖了二年多了,而且一開庭就是當庭宣判,我估計二審他也會很快判決,終結這個案子,避免又遇到敏感時期啊,在六四前把它處理了。」

陳雲飛90年代初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曾參與八九學運。2015年3月25日,陳雲飛與二十多名成都公民為六四死難學生掃墓時遭近百警察圍堵,其後被刑拘。同年4月30日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其後檢察院取消了煽顛罪。

2016年12月26日案件開庭時,兩名代表律師遭到法警的暴力對待。陳雲飛得悉後當庭解除律師委託,庭審流產。後陳雲飛重新聘請了隋牧青及郭海波兩名律師為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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