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繼前董事長顧欣落馬後,再曝出醜聞。前韓姓財務總監在顧欣授意下,為顧欣挪用公款逾百萬元,近日因貪污罪獲刑5年。而顧欣被指與江派多名大員關係密切,曾被江澤民「看重」並當其「模唱」。

韓與顧欣共同貪污公款

大陸《法制晚報》3月17日報道了韓姓財務總監被判刑的消息。該財務總監被指與顧欣共同貪污公款166萬餘元。在顧欣(另案處理)的授意下,韓利用主管東方演藝集團財務之便,讓該集團張姓出納為顧欣的銀行卡內存入現金100萬元,用於顧欣個人消費。此外,韓還用66萬元公款幫顧欣租高檔公寓。

韓於2015年7月28日被立案偵查,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6年5月,韓被審查起訴。

顧欣是在2013年任命了這位韓姓的財務總監的。任職期間,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顧欣貪污。

在該案中,顧欣以證人的身份出現。顧欣在證詞中承認,從2013年10月到2015年4月,韓按照他的要求,為保證其信用卡的正常使用,用東方歌舞團的公款往他的信用卡裏陸續存入100萬元,用於他個人消費。

韓供認,顧欣從來沒給過信用卡消費的相關票據,也沒有報銷過,「他讓我在財務上處理好這些支出。」每月虛構公司業務支出為顧欣的個人消費平賬。

在對韓姓財務總監的判決書中,還提到顧欣的諸多貪污行為。例如,顧欣雖然已有分配的房屋,但他仍命令下屬先後為他租了兩套高檔公寓,其中一套公寓的月租金達4.2萬元,另一套則月租金2.1萬元。顧欣還用公款出國、就餐、買禮品,進行美元消費。

顧欣提拔的韓姓財務總監被判刑的消息曝出,讓早前落馬的顧欣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顧欣獲江派李長春等提拔 曾為江澤民唱歌

東方歌舞團2009年底改制為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成為文化系統首批「國有獨資」的央企。2010年1月,顧欣成為東方演藝集團董事長、總經理。2015年7月9日,顧欣在北京朝陽區的東方演藝集團被抓。媒體透露,從顧欣戴著手銬被帶上汽車,到中紀委網站發佈其被查消息,中間只隔了45分鐘。同年8月25日,顧欣被逮捕。

陸媒曾報道,顧欣的落馬在北京娛樂圈引起了很大關註和震動,一些娛樂圈人士認為,這是當局在文藝界反腐的「第一刀」。

中共文宣系統長期被江派李長春、劉雲山把持。顧欣由文藝界轉到政界,背後都有江派李長春、劉雲山、孫家正的影子。隨顧欣落馬,其跟政治人物之間的瓜葛也陸續被曝光。

據2009年的《常州晚報》報道,在當地的一場音樂會壓軸節目中,顧欣現場邀請前中共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上台一同演唱,李嵐清欣然同意。

據公開報道,顧欣還曾參與整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憶唱的外國老歌。李嵐清於2010年8月15日將《小夜曲》曲譜和歌詞交給顧欣試唱。中共官媒曾於2011年報道,這是經江澤民同意的。江澤民還逐句指導顧欣反覆模唱,作填詞記錄等。

模唱即臨摹著原事物,把所聽到的聲音或唱或哼出來。也可以是在鋼琴上彈奏一段旋律,學生把他們所聽到的旋律哼唱出來,這就叫「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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