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種類

南韓的一般住宅類形分為別墅、公寓、商住兩用樓、多世代、多家庭住宅等。 現在居住在城市的人為了生活便利,偏向住在公寓或共同住宅。 擁有住宅對南韓人來說有很大的意義。南 韓的住宅價格偏高,城市比農村價格高。

2. 買房與租房

(1) 購買住宅

購買住宅時要考慮位置和方向、交通便利性、周圍環境等因素。 決定要購買的住宅後,應拿到該住宅的登記簿副本,確認所有權和預先抵押等文件資料,避免損失。 最後,制定合同書時記載必要事項,避免損失。

(2) 全租房

南韓特有的獨特出租方式。 租客向房東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後居住一定時間,合同結束時獲退還全額的保證金。可以租整套房子,也可以租部份空間(一個樓層,或1、2個屋)。 租整套房時,一般保證金為房價的40 - 80%。 包租期間一般以2年為單位(商住兩用樓是1年)。 法律規定,如果承租方不同意,房東不能違反合同;即,根據住宅租賃保護法,即使只簽訂1年合同,如果承租人提出要求,可以居住2年。

(3) 半全租

由於房地產市場的長期蕭條和利率持續走低,最近在南韓流行一種新的租房形式, 即,房東將全額保證金分為押金和月租金來收的 「半全租」。 目前,每10棟房中,就有3棟是半全租。 此外,最近還流行房東把上漲部份折算成月租金(一般銀行存款利率的2倍),並向承租人收取月租金的情況。 例如,3億韓圜的房租在2年間上漲至4億韓圜時,將其差額1億韓圜折算成月租利率,以3億韓圜作為押金,每月賺取40-60萬韓圜。

(4) 月租房

交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後,按月支付月租的房屋租賃方式。 與全租房相比,租用相同面積的房屋,月租制租賃所要繳納的保證金要少很多。 承租人在簽合同之前,可以與房東協商確定保證金和月租金的數額。 多交保證金則月租可適當減少,反之則增加。 月租房的價格和房間數量、面積大小以及內部設施有關。

但上述全額和月租兩種租賃方式中都不包括各種稅費(電費、水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以及收視費等費用),類似費用需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不包括家具和家電,需自己準備。 但也有不少多世代或商住兩用樓提供雪櫃、洗衣機等基本家電。

(5) 一次性繳納 全額租金的月租房

偶爾也有一些房東會要求在南韓居住的外國人或多元文化家庭一次性付清1~3年的租金。(在濟州島地區,很久以前就有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的慣例。)

(6) 宿舍

指的是公司或學校安排的宿舍。 對於海外投資技術進修生(D-3)和通過僱傭許可制去南韓的非專門就業(E-9)簽證持有者,有時公司提供宿舍,但這不是公司的義務。(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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