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由於早前陪審團無法達成裁決,需要重審。法庭昨日進行聆訊前覆核,決定9月26日重審,預計審訊25日。

因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昨日穿上西裝,帶上手扣,由囚車送往高等法院。他的太太曾鮑笑薇、幼子曾慶淳、胞妹曾璟璇及弟弟曾蔭培都有到庭。

控方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陳政龍代表。

法官陳慶偉決定5月12及15日先進行預審,9月26日正式重審,預計審訊25日。陪審團需要重選,控方亦要就相關控罪重新傳召證人出庭作供。為免影響審訊,法官頒令限制傳媒報道內容,只可以報道被告姓名身份、面對的控罪內容、案件審期、控辯雙方代表律師及法官姓名。

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考慮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交還AM聲音廣播牌照及批准李國章擔任雄濤董事兼主席,三項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曾蔭權上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他早前已透過律師提出上訴,及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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