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周二(21日)發佈了一系列新的加強移民執法的行政命令,旨在驅逐更多非法移民。那麼如果非美國公民想要進入美國工作或生活,究竟都有哪些合法的途徑呢?

儘管對於全美1,100萬無證移民來說,大多數人會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危險。但對於大部份的外國公民而言,仍然有很多合法的途徑可以進入美國。以下是《今日美國》根據移民局及其它來源總結出的幾個合法入美的不同途徑:

達卡(DACA)

前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2年發起的「幼年入境暫緩遞解」(DACA,俗稱達卡,又稱夢想法案)行政令,旨在保護幼年時期來美的無證移民不被驅逐,並允許他們在美獲得工作許可。申請條件包括1)16歲之前進入美國,2)2012年6月15日之前年齡在31歲以下,3)2012年6月15日當天身在美國,而且當時沒有合法身份等。

目前,達卡對受益人「驅逐出境」的保護仍然有效,只要達卡持有人符合規定,就不會被遣返。目前全美有超過75萬達卡持有人。

各類簽證

簽證是外國人進入美國的一種旅行證件。簽證的類型取決於訪問美國的原因(大多數是短期簽證)。但你有簽證並不能保證你就一定會被允許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在你入境時會審查簽證及詳細信息,比如在美國待多久、來美原因以及訪問條件,然後才能決定是否允許你入境。

簽證總體上分為臨時訪問的非移民簽證和計劃在美國居住的移民簽證。簽證的具體類型要根據訪問的目的來分,比如,運動員需要申請B-1簽證,而赴美的臨時工作者必須申請H簽證。如果你是臨時工人,你申請簽證也可能會需要來自其它機構如移民局或僱主的額外批准。

難民身份

是指那些身在外國,但由於政治迫害或恐懼政治迫害而不能或不願意返回自己的國家的人。根據美國難民申請的規定,申請人必須要證明「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離開其原國籍國或原居住國,且有充份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而不願返回該國者,可以向美國申請難民」。

綠卡

綠卡持有者是美國的永久居民而不是美國公民。該卡允許持卡人在美國無限期合法居住和工作。

有三種主要方式可以使你有資格獲得綠卡:

家庭移民: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的直系親屬或家庭成員都有資格申請綠卡,其中直系親屬有獲得綠卡的優先權。

通過工作申請綠卡:非公民還可以通過工作來獲得綠卡,可以是在美國的永久工作,也可以是通過投資在美國創造就業。

通過難民或庇護身份申請綠卡。

公民

持有綠卡5年並保持良好信譽的居民可以申請美國公民身份。在填寫必要的表格並進行生物特徵識別後,你需要參加面試,並進行英語和公民入籍測試。如果測試沒有通過,你還可以在第一次面試後的60至90天之間進行重新測試。一旦通過所有的審核和測試,你就可以參加入籍宣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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