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經歷都不盡相同,有些人好像順理成章地走過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完成學業、開展事業、組織家庭、最後安享晚年。他們看似平淡的生命,當中當然也會出現一些波折,也為他們帶來避免不了的喜怒哀樂,但在一般情況下,這些事情都不會對他們造成太大衝擊,他們的人生態度也不會因而作出明顯的改變。事實上,我不少微時認識的朋友,到今天仍是依然故我。不過,有些人卻因緣巧合地遇上一些人或事,徹底地改變了他們的人生。 最近我看到一則新聞報道,覺得很值得和讀者分享。這則新聞牽涉兩個多年失去聯絡的中學好友在中年時的一次重逢,可是他們相遇的場面卻不是我們所期望地充滿溫馨和歡愉,因為相遇的地方竟是法庭。而這兩人,一位是主審法官,另一位則是站在犯人欄的被告。

49歲的布思涉嫌闖入民居、偷車、拒捕,而被押上法庭。女法官格萊澤在審理期間問他是否上過鸚鵡螺中學,他頓時認出眼前有權決定他是否有罪的法官,竟是他的中學同學。他不斷高叫「我的天啊」,隨後更哭成淚人。

由於證據確鑿,格萊澤必須公正地判布思入獄。但她也很希望昔日的好友,可以痛改前非,重新振作起來。她表示布思在學校時是模範生,她經常與他一同玩美式足球,並鼓勵布思認真思考一下這些年來究竟發生了甚麼事,讓他落得如斯境地,最後祝他早日告別牢獄生涯,做回一個守法的人,布思邊聽邊流淚。

布思和格萊澤是中學時期最要好的朋友,經常分享各自的理想和抱負。格萊澤想當律師,而布思則想成為醫生。令人感概的是,格萊澤成功地建立了她心儀的事業,而布思卻不幸地誤入歧途。可想而知,法庭上再遇,對二人同樣震撼。其實布思大學畢業後曾從事學術研究,也是一個出色的運動員,可惜因生活壓力和誤交損友,開始濫藥,最後更走上歪路。聽到格萊澤肺腑之言時,他想必非常後悔和羞愧,覺得自己浪費了半生,在這位老同學面前無地自容。與格萊澤的重逢對布思來說,應是一記當頭棒喝,令他明白到自己行錯的每一步,真的不斷地令他和當初的夢想越走越遠,甚至令自己成為階下囚。

其實我們的行為所能造成的影響或後果,很多時候都能從別人口中聽到,它們也不是甚麼莫測高深的道理,甚至可以說「這種話誰都會說」。比方說,有些人很喜歡埋怨,當親人或朋友勸告他埋怨解決不了問題,他們便為自己找藉口,說他人怎能明白他的苦況,對這些善意的規勸當作耳邊風。

布思本是品學兼優的學生,何以誤入歧途?一個可能性是他只會為自己找藉口,從沒真正對待和體會他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只有毫不保留地面對自己,不為自己的過錯編造任何藉口,我們才能開展真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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