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成都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牛敏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牛敏不服判決,稱要上訴。此前有媒體稱牛敏被查可能和當年處理王立軍案不乾淨有關。

11月11日,牛敏涉嫌「受賄案」在四川廣元中級法院宣判。牛敏以「受賄罪」被判刑6年,並被處罰金40萬元(人民幣、下同)。牛敏不服一審判決,稱要上訴。

成都檢方指控,牛敏任都江堰市公安局長至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賄賂290餘萬元。牛敏多次接受四川華興集團總經理賴德勇、三利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嚴統富等人的賄賂。從2005年新年開始,他先後收取嚴的賄賂或禮金37萬人民幣、36萬港幣及1萬歐元。

此外,檢方對牛敏的受賄指控共計64項,其中一部分為逢年過節、子女入學、結婚及其本人生病住院期間收受禮金,金額從5000至10萬元不等。牛敏承認受賄,但對部分事項不認同。最終法院認定牛敏受賄260餘萬元。

2015年1月5日,牛敏被調查。2016年1月14日,牛敏被提起公訴。同年9月29日,牛敏案在廣元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牛敏落馬後,大陸《長江商報》2015年1月12日報道引述知情人披露,牛敏的問題大致分為三類:一是牛敏的妻子徐勤在主持審計所「改制」時涉及一些不法行為,長期被人舉報;二是牛敏在主持成都市中級法院工作時,將案件的審計評估等工作交給與其或其妻有關聯的審計機構,從中牟利;三是牛敏在任職期間,在辦理「王立軍案」時,留有 「尾巴」,處理得不乾淨。

當時四川省前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四川省政協前主席李崇禧、四川省人大前副主任郭永祥等人均未落馬,而牛敏任職期間也與李春城多有交集,據稱深得李春城信任。

報道稱,牛敏「可能出於某些方面的顧忌,而對王立軍案給予了『特別處理』,可能做了枉法的事情」,而王案判決後有多人舉報判決「漏罪」。

2012年9月,成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鍾爾璞曾作為主審法官、審判長,判處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的重慶市前副市長王立軍有期徒刑15年。該案審判曾轟動一時。

王立軍被判決後,曾有多人舉報該判決「漏罪」。2013年8月13日,鍾爾璞和多名被稱為李春城嫡系的官員一併被免職,而鍾爾璞對外自稱是「年齡到點退休」。

牛敏現年53歲,牛敏在都江堰市工作了近20年後,2002年1月任成都市雙流縣縣長,2005年至2007年任成都市新都區委書記,2007年3月,沒有任何法學背景的牛敏就任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黨委書記,級別為正廳級,一度被人稱為「法盲」。

王立軍曾經是薄熙來的忠實打手,在遼寧和重慶期間,薄熙來和王立軍均積極配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據報,王立軍和薄熙來、薄谷開來都參與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和販賣屍體的驚天罪惡,並以此牟取暴利。

牛敏在處理王立軍案時,到底留有甚麼「尾巴」沒有處理乾淨?令外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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