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就《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日前,一批大陸法輪功學員對《送審稿》進行書面回應,呼籲當局能夠肅清遺禍,正本清源。

一批來自北京、唐山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給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回信中說:「如果說《送審稿》的宗旨真是以保障信仰自由權利為前提,那麼法輪功問題難以迴避。」

信中指出,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一場文革式的政治迫害,多少人捲入了犯罪,摧毀了法律的正義,敗壞著人類道德,謊言欺騙了無數世人,將人類陷於劫難的境地。

律師:打壓法輪功違憲

信中說,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律師們,一致認為打壓法輪功的政策違反了憲法,破壞了法制,破壞了這個國家信仰自由的環境。律師們認為,信仰自由、政教分離、罪行法定、思想不構成犯罪等原則是當今世界各國的共識,也是解決宗教信仰問題的基本原則。

信中認為,這就需要對憲法有關宗教信仰自由的36條、89條,作出明確闡述,正本清源。

信中還建議說,糾正江澤民集團施政期間遺留的打壓法輪功信仰的嚴重罪錯與無數冤假錯案,才能確立良性、公正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制管理規範。

信中還重申,法輪功不是宗教,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旅美前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認為,法制辦徵求意見存在現實問題,「體制造成它聽不到反對者意見,蒐集的意見不全面,最後結果就不公正了。」

李建峰是一名基督徒。他的學 生黃傳傳(音)因為保護《聖經》而 被關進監獄,在監獄裏又因同情和保護地位最低的法輪功學員,直接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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