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5投資移民計劃自1992年推出後每年發放1萬張綠卡(包括外國投資者及其家屬),大約九成申請人來自中國。不過,近年來EB-5欺詐案時有所聞。北美證券管理協會(NASAA)日前整理EB-5簡介及防詐手冊,給投資者參考。

外國投資者可以直接投資新創企業或艱困企業,或者通過美國移民局(USCIS)批准的「區域中心」進行投資。不過,投資者要特別注意,雖然美國移民局批准區域中心的設立,但每一個區域中心提供的具體投資項目,並未得到聯邦政府或州政府監管機構的審查或批准。

典型的EB-5欺詐案例

2016年4月佛蒙特州政府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兩名男子涉嫌在2008年開始的EB-5項目欺詐投資者,濫用投資基金逾2億美元,其中一名男子挪用5千萬美元,在紐約曼哈頓購置豪華公寓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6年6月,SEC宣佈南加州一對夫妻欺詐EB-5投資者,以開辦癌症治療中心為名向50名中國投資者募集2,750萬美元,18個月後在預計建造的場址仍不見動工。募來的資金中,1,100萬美元轉給在中國的3家企業,另有700萬美元轉移到這對夫妻的個人賬戶。

向政府機構核實相關訊息

EB-5投資者有必要詢問美國監管機構,以了解有關EB-5投資計劃的推廣商(promoter)和區域中心的信息。

如果發現區域中心尚未獲美國移民局核准,不要通過該中心進行投資。可到美國移民局的網站uscis.gov查閱獲核准的區域中心名單。

即使是獲得美國移民局核准的區域中心,投資者仍要仔細了解該中心的信息如參與其中的個人或機構的信息。另外,如果該項目涉及土地買賣,也要查詢是否已完成交易並要求開發商提供副本。

所有協議都要白紙黑字

達成投資協議後投資者應要求對方提供商業計劃及相關文件如附有投資條款的備忘錄。在未收到這些文件之前,不要貿然投資。

要了解投資計劃的贊助商和開發商在這個計劃得到的好處,如果他們本身並未參與投資,那麼該投資有無獲利對他們來說是無關痛癢的,此種情形要特別留意。

投資者應掌握募集資金的流向,以確保資金未被挪用到不符合EB-5要求的用途。

EB-5計劃不保證拿到簽證

大多數移民投資者利用EB-5項目多半是為了取得合法居留美國的途徑,如果有EB-5投資推廣商,保證投資EB-5一定能拿到簽證或永久居留權,那就要小心了。因為EB-5計劃並不能保證一定拿到簽證,或者永久居留權,它只是提供了合法取得這個資格的途徑。

如果有人保證絕對會有投資回報或投資風險很低或沒有風險,也要提高警覺。每一項投資都會有一定程度的風險,EB-5投資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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