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一場車禍,我被電單車撞倒住醫院進行開刀手術時,曾悲傷已極。一天躺在病床上,信手翻開哲學家尼采文集,一段文字赫然跳入眼簾:「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當時心有不解,幾經思索,才逐漸領悟到個中真義。這句話對受苦的人,非獨沒有絲毫冷漠,反而飽含著摯愛深情,體現了堅韌不拔的生活態度,是對處於迷頓狀態的人的善意勸戒,使柔弱者有力,讓悲觀、寂寞者前行。

我由此聯想,弱軍面對強敵,沒有怯戰的權利,只有英勇頑強才能打敗敵人;地震時身處將傾大廈的人,沒有喊暈猶豫的權利,只有不怕暈,果敢自救,才能逃離危樓,保全性命;不幸溺水者,沒有嫌溫怕冷的權利,只有不怕水冷徹骨,搏濤擊浪,才不會被水淹沒而絕處逢生。同樣,病殘在身的我,沒有悲觀的權利,只有樂觀自信地頑強生活,才能戰勝病殘,鑄造生命輝煌,創造豐富的人生。

感悟是人生的轉捩點。從此我精神為之一振,視野為之開闊,高喊「沒有悲觀和寂寞的權利」,強忍一切巨痛,撐起置換人工骨的左腿,倒了,爬起來,再倒了,再爬起來……經過無數次跌跌站站、倒倒爬爬,終於站起來了,並能拄著拐杖,踽踽獨行。這時我才真正感悟到生命誠可貴,也才領悟到「沒有悲觀的權利」,只有撐起腰桿,昂頭獨行的義務。

有聯曰:

莫愁寂寞無知己,

天下無人不識君。 其一

欲除煩惱須忘我,

自有因緣莫羨人。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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