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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前中辦主任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三罪並罰,被判無期徒刑。在帶銬入獄之際,令計劃口稱誠服不上訴,但仍然不忘遺露昔日大內總管的痕跡,用黨文化口吻總結判罪「體現了依法庭審和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並文不對題地把對他的判罪比作趙國武將對文相的「負荊請罪」,令人啼笑皆非。

令計劃不會不知道此地並非是他賣弄典故的地方。估計令計劃是話外有音。且不管令計劃的話是說給誰聽的,就法庭在審稿時沒有刪去這點而言,應該是與對令輕判這個事實相一致的。說令計劃被輕判,是基於兩個判斷。一是按「兩高」2016年最新司法解釋:受賄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可判處死刑。令計劃受賄7千多萬元,已遠超死刑標準。二是一些重要罪行沒被算進來,如洩露國家機密罪、政變罪等等。

那麼,令計劃被輕判是否與傳說的他弟弟令完成在美國握有情報這一點有關?未必。令完成是否握有重要情報,目前大家都是在猜測。退一步說,即使令完成掌握了一些政治、軍事、經濟、甚至中南海運轉機制等情報,這些都是有時效性的,而且像密碼、警衛機制和軍事佈局等這一類東西都是能夠改變的,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大罪由於美國國會通過343決議案也已成為公開的事實。所以令完成手中並沒有甚麼可以要脅習近平、或進行政治交易的情報籌碼。

令計劃被輕判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令計劃不夠死罪,也不是令完成握有某種籌碼,而是因為在清理江澤民集團過程中,主犯還沒有在押到位,從犯還必須留作活口,所以像周永康、令計劃這些人必須留到江被審判那一天提供證據或做人證。這也解釋了為何令計劃的核心罪行如政變等在公佈的罪行裏沒有提及的原因,就是政變背後的主犯還未被正式抓捕。

令計劃作為人證的重要性這一點其實不用多說。令計劃在中辦副主任和主任位置上待了長達10年之久,掌握大量核心秘密,知道江澤民架空胡錦濤的全過程,也知道江澤民集團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決策過程和具體罪行。令計劃還對許多中共高層官員進行過非法竊聽。因此,令計劃作為證人或活證據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具體說這體現在三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在審判江澤民、曾慶紅等江派元兇時,令計劃可提供證據或當庭作證;第二個方面是令計劃與同等罪犯像周永康等互為證據。比如,周曾揭發令在胡錦濤、習近平等人辦公室安裝竊聽器;同樣道理,令也可提供周蒐集情報的證據;第三個方面是令計劃能為目前習近平大批迅速拿下江派省部級官員提供證據。因此,從這些意義上說,目前處死令計劃等於是替江派殺人滅口,在毀滅證據和線索。這些就是不殺令計劃的主要原因。也就是,令計劃被輕判,重頭戲在後。

此外,令計劃案還有兩個看點:一個是,這次宣判書上說令計劃是在離開中辦後,在擔任統戰部長、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中辦秘書局局長霍克等,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的。這個以前很難理解,為甚麼令在中辦時不拿秘密文件,離開了才拿?其實令在中辦時也拿,栗戰書接班時就發現少了幾十份。但令離開中辦後應該更有這個動機,因為令可能感覺處境不妙,大難臨頭、作賊心虛,非常想通過搞到檔案,知道習當局對他會怎樣處置。

另一個看點是,令計劃被入罪,一點也不冤枉。令計劃完全知道江澤民架空胡錦濤和江派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但卻為了「18大」能上位仍然昧著良心與周永康結盟,欺君投敵,這在古代是殺頭之罪,這說明令計劃的人品極差。令計劃在最後兩年掌管統戰部時,以統戰的名義和形式加強了在海外對法輪功的迫害力度,與江派站到了一起,並給出國訪問的習近平製造麻煩。所以令計劃被治罪是理所當然和必然的,也是中共官員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報應的典型事例。

從表面看,令計劃好像是因兒子令谷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搭上了厄運。但實際上這絕非偶然,而是必然。江澤民是因為嫉妒法輪功而走上鎮壓法輪功的不歸之路,導致身敗名裂,將來形神全滅。令計劃是因為權欲心膨脹,「因嫌紗帽小,致使枷鎖扛」,這對所有中共官場上的人都是一個嚴正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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