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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佈,署理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決定調整2016至17年度的公務員薪酬,中及低級公務員加薪4.68 %,高級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4.19 %,生效期追溯至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行會決定時已充份考慮職方對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6項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建議稍後呈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加幅與市場相若,可以接受。他指低層公務員薪金基數低,如果每年檢討都扣除遞增薪點,會令低層與中高層公務員的薪金差距越來越大,建議要取消有關做法。而每年檢討低層加薪幅度都較中層低,但最終劃一加薪幅度,當局應檢討機制。他又希望當局提交財委會儘快審議通過加薪,次序應優先於無迫切性的一帶一路獎學金計劃。

香港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劉玉輝則認為,今次加幅高於工會不少於4%的要求,算是貼近期望,相信能維持紀律部隊士氣,但不至於提升士氣。對於警察評議會提出成立平台,讓政府及職方討論,當局認為現時職方已有足夠機會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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