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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16年4月20日早晨6點多,中國北京房山區一出租房裏,法輪功學員李蘭強被多名警察綁架,房間裏的法輪功書籍、多台打印機、多台電腦、壓膜機及部份耗材等,被洗劫一空。

李蘭強,52歲,原北京市海澱區某中學數學老師、教研組組長。1999年以後,因修煉法輪功,李蘭強曾被拘留、關進洗腦班,兩次被非法勞教,飽受折磨。

第二次勞教後,學校單方面解除工作合同,妻子在壓力下與他離婚,從勞教所出來第三天,苦苦盼兒回家的老父親就抑鬱離世了。

2015年8月,無家可歸的李蘭強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寄出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下面自述是根據2015年底李蘭強被綁架前的錄音整理的。

從小我在村裏就是一個非常聽話的孩子,在全村都是有名的,都說我有出息,特別規矩,特別有禮貌。我是文革結束恢復高考之後我們周圍鄉里的第一個大學生。我的分數很高,可是家裏條件不好,上了首師大數學系,上師範不用花錢嘛。

上大學時趕上氣功熱,我練了氣功,還練武術。我一直喜歡鑽研,花很多心思去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看八卦周易甚麼的,雖然枯燥、看不懂,但是我就知道好;我也看了很多道家的東西,後來又看醫家的一些東西,搞養生,幾乎中國傳統文化裏的東西吧,我都涉獵過;但是琢磨來琢磨去,怎麼也琢磨不出名堂來,心裏有很多疑問、困惑,思想中就感覺好像這一生我要追求甚麼。

後來工作、成家,身體就不太好了,心臟病,坐著就不能馬上站起來,去醫院檢查也檢查不出來。有人介紹我看《轉法輪》,一天多我就把書看完了,我知道這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他把我多年心中不解的疑問都解開了,那時候我已經32歲了。

剛得法時,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我就看到我們家天花板上全是法輪,等我看清楚的時候,所有的法輪瞬間都轉起來了。一煉功,我全身就感覺熱,一身輕啊。而且我每天都樂樂呵呵的,我女兒就問我,說,「爸爸,你怎麼天天都樂樂呵呵的呀!」那種樂呀,並不是我有意要表現出來甚麼,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從我身體微觀裏滲透出來的一種狀態,就覺得太美了、太舒服了,我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一個人了,身體的病當然全好了。

在單位,我也知道怎麼去做事、怎麼去做人了。我這人雖然脾氣好,但我不饒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跟我犯葛,我有的是辦法對付他,我是屬於這種人。我教三個班的高中數學,而且是要考大學的,工作量很大,由於工作努力勤懇,後來單位提拔我當了教研組組長。這時單位有兩人就看我不順眼了,找茬挑毛病,栽贓陷害甚麼的。學法後我明白,我跟他們之間有過節,這個過節並不是因為誰對誰錯的問題,是一些冤緣可能要化解掉。我是修煉人了,不能再去跟他們追究甚麼,他們誣陷我,我很坦然,他們是我手下,但我並沒有給他們穿小鞋。這兩個人最後都跟我挺好的,等於化敵為友了。後來我就理解了甚麼叫「天下無敵」,是我沒有敵人,這個「無敵」,不是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那個「無敵」,是說「沒有敵人」的意思,我能「化敵為友」,我還有甚麼敵人呢?!這就是修煉真、善、忍的力量。

1999年8月,政府不讓煉法輪功,我就去了天安門廣場,這麼好的大法,能不煉嗎?我上訪。有人問我:你是不是煉法輪功?我說:是。於是我被抓到了派出所,拘留了十五天。回到學校後,我被下放去看大門,學校不讓我教課了。

2001年12月初,我被學校騙到洗腦班「教育轉化」,「教育」我的人打我,不讓我上廁所,我絕食以示抗議,他們每天都像開喜宴一樣大吃大喝,最後學校被迫掏了八千多塊錢買單,我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

2002年2月,警察到我家裏,因為看到家裏有大法書,還有寫的那些學法筆記,就把我給勞教了,就因為擁有一本《轉法輪》,我被勞教一年半。

勞教所裏,警察為了拿獎金,不擇手段地逼迫我放棄修煉,不讓吃飽飯,不讓上廁所;每天坐在兒童小凳上,十幾個小時不許動,動就打,屁股都坐爛了;三個人左、右、前三面貼著我坐,把我擠在中間不許動,叫「包肉夾」。最熱的夏天,四個大男人在頂層不足9平米的房間裏擠著,獄警還要把門窗關嚴,他們不給我水喝,給我濃鹽水。這就是我的親身經歷。

解教之後,我就回單位上班。2004年,因為警察在我單位辦公室找到幾張光盤,又勞教我兩年半。這一次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復議、申訴、向法院提起訴訟,回答是法輪功問題不受理。我徹底看明白了,對法輪功就沒有講過法律,法律只是江澤民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第二次從勞教所出來,我已經沒有工作了,單位在合同期內把我的工作關係解除了。出來第三天,我的老父親抑鬱離世,他病中一直苦苦盼著我回家,希望我能多孝敬他,我沒做到。

我已經沒有班上了,妻子怕自己的工作受到衝擊,她要生存,要保護孩子,就要與我離婚。其實第一次勞教時,妻子就提出了離婚,那時她壓力大、害怕。因為她們廠有一個女的煉法輪功,結果廠裏就不讓她丈夫上班了,讓他天天去看著他妻子,單位還威脅她丈夫說不讓他工作。我妻子怎麼能受得了這個壓力呢,我同意離婚。我能理解她,她只是想要一個正常人的生活啊。但我出來後,我們又復婚了,畢竟我們不是由於感情原因離的婚。

又要離婚,這對我是難以承受的,我和妻子感情很好,我對她也是特別好,家裏的家務都是我一個包了,洗衣做飯我甚麼都會,也非常會做。我是個顧家的人,以前苦日子過慣了,自己終於有個家,就把家看得特別重要,有個家我就非常知足。上大學的時候,我自己就蓋了兩間房,這在我這個年齡的人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事,甚麼瓦匠、木匠這些,我都會幹。我們在鎮上有一套小房子,設計、裝修的活都是我自己一個幹的。我的那個房間,通過窗子可以看到很遠的地方,視野好,坐在床上打坐,陽光照進來,真是覺得美好。剛裝修好搬進去的時候,我就想:我得好好去呵護好這個家。家對我真是難以割捨啊。

但妻子為了避免被我牽連,堅持要離婚,我不得不同意,也就不能住在這個家裏了。而且到了2008年,奧運會「嚴打」,「只要煉就抓你」,派出所的警察都這樣說的。我不能讓她們母女因為我再受到騷擾驚嚇,她們還要繼續生活啊,於是我搬出來了,自己租房住,一直到現在。

出來我找過工作,幹過幾個家教,家教還是很掙錢的,我教得又好,確實可以掙很多。但這兩年呢,更多的同修需要我做技術支持,我沒時間做家教了。

我還有一點積蓄,生活可以比較簡單地過下去。自己一個人就吃煮掛麵,甚麼時候餓了,一煮挺省事,煮掛麵,就是用蔥花,然後放點甚麼菜,湯麵。有時沒有菜就放點油,放點鹽,或者放一點醬就可以了。掛麵5塊多錢一包,一包我可以吃好幾頓。一年的生活費有兩千、三千元也就夠了,我這一個月好像有一百塊錢就夠了。我去同修家就改善伙食了,我是吃百家飯的嘛。

我很少買衣服,我穿的衣服,都是同修給。開車的油錢有時候同修也給點。

每年過年呢,我都提前回去,幫她們掃房啊甚麼的,都是女人家,沒甚麼力氣。年三十,我回去和她們一起包頓餃子。我閨女看電視,我們兩個就包餃子,她手也很快,我做餡、擀皮都快,然後我就去煮。她倆去陽台看放花放炮,一般12點之前餃子就煮好了,那時花炮正放得熱鬧呢,她倆看得就顧不上吃了,我說你們不吃我先吃了啊,然後把碗給她們端過去,讓她們一邊看一邊吃。

過年嘛,就是創造一種氛圍,讓她們都高高興興的,我是覺得自己有一種責任,讓孩子高興,也讓她高興些吧,畢竟我們不在一起過是我的因素造成的,反正儘量讓她們過年過得高興一點唄,所以這些年一直都是這麼過來的。

看完了花炮,已經過了12點,她們要睡覺了,我自己就離開了,回我自己租的地方。

第二天大年初一,我帶著閨女去給我媽拜年,陪我媽一會兒,還去親戚家,我叔叔那個輩的。這些禮數我都比較注重。做事嘛,理上的事別虧了,我從小到大都比較注重這方面,該做的我做,誰也挑不出來,拜年呀甚麼的,每年都需要這樣去做一做。

現在也有時回去,給閨女過過生日啊,閨女願意一起吃頓飯,吃就吃一頓吧,就跟朋友一樣,我們儘量維繫,不讓孩子太難過吧,閨女都二十四歲了。

我現在住的地方離我原來的家不遠,每次從那裏路過,我都要看一眼:那窗戶我是熟悉的,不過心裏淡淡的,是啊,在那裏,我曾經有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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