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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特首梁振英擲杯,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再開庭,黃毓民再次盤問梁振英。梁振英不願再三被盤問同樣問題拒絕回答,黃毓民指其情緒失控,又質疑梁振英為報復他改其花名「689」。

梁振英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被控普通襲擊的黃毓民隨後到達。一開庭,黃毓民指,控方未能完全提供未被採用資料,包括為梁振英落口供的四名警員筆記簿資料不齊全,令他準備盤問有困難,要求押後聆訊處理,裁判官朱仲強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控方刻意隱瞞或影響公平審訊,拒絕黃的要求。

黃毓民接著展示事發當日片段,指梁振英事發後在立法會的發言及口供紙上都是形容有議員向他「拋擲」物品。但日前作供時,卻稱是用「掟」字,指梁「講大話」,又問梁「是否慣常講大話」。梁振英就說「拋」、「掟」都是同一意思,又指口供紙已寫明是「大力拋擲」。不過黃則堅持「拋」跟「掟」是不同,又指梁改口為「掟」,是為了成功告他普通襲擊。梁表示不同意,又說如果是溫和力度,紙張不可能飛那麼遠,玻璃杯也不會碎到這個程度。

黃毓民又質疑梁的口供紙,是警員幾天後才給梁簽署,因為他只是提供一個「籠統」版本,警員事後調查、補充後,由他們撰寫完整口供。梁振英表示不想重覆答一個重覆的問題。

黃質疑梁袋玻璃碎說法

黃毓民指梁「情緒失控,給他冷靜下先」,要求梁避席,再向裁判官解釋問題,梁微笑離開後,黃指自己「病病地,又畀佢(梁)激親」,裁判官遂休庭5分鐘。

黃其後問梁振英,把玻璃碎袋在身上有否擔心弄傷或劃破西裝,質疑將玻璃碎放在西裝袋內很危險,梁則回答說:「飛過來時十分危險,放在西裝袋時,隔住西裝、恤衫,不危險。」黃質疑其說法,要求即場示範,裁判官認為沒有需要。黃又問梁為何不用紙巾包住玻璃碎,梁表示「無需要」,黃毓民問梁「你練過鐵布衫?」

中午休庭前,黃向裁判官表示身體不適,希望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繼續。黃解釋自己頭暈,又說自己前一日就眼疾一事覆診,不夠睡。但裁判官吩咐他看完醫生後返回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午3時繼續。

下午開庭後,黃繼續盤問梁振英,又質疑梁報警的舉動是要報復「處處同你作對的人」,梁否認,說自己的口供紙,連「黃毓民」三個字都沒有提過。黃指,梁振英於2012年首次出席答問大會時,「我幫你改咗個花名,你689個名係我幫你改嘅」。控方隨即質疑問題與案情無關。梁稱若要報復,會於口供內提及黃毓民。

梁振英的盤問仍未完成,案件今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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