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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兩個月的美食車先導計劃昨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有業界人士建議政府給予多些空間,增加美食車停泊景點及數目,讓市民能選擇的美食更加多樣化。

政府昨日表示,美食車先導計劃實行後,商戶向食環署及運輸署申請牌照,可在灣仔金紫荊廣場、中環海濱、海洋公園門外、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尖沙咀藝術廣場、起動九龍東反轉天橋底一號場、黃大仙祠對出廣場及迪士尼樂園外開業。

增停泊景點促進旅遊

美食車協會行政總監鍾先生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將申請的門檻設為至少60萬元不算是太苛刻,因為美食車從食物以至廚房的設計,需要下許多功夫,加上香港的地方狹小,不像外國,對美食車的要求比較高,「外國很簡單,地方大,市區的規劃比如水啊電啊都比較方便,做食物的菜式不需要擔心這方面,比如我在美國的時候,想做意大利菜都做得到。」

聽眾葉先生質疑,當局為何不參考深水埗的大排檔或桂林夜市,容納更多的美食,也降低有意經營人士的門檻。鍾先生也認同這一點,指美食車確實可以促進旅遊業,協會去年嘗試的廟街活動也有類似葉先生的建議。

反提高貸款免創業者負債

他又建議政府給予多些空間,增加美食車停泊景點的數目,以及每個景點可停泊3輛美食車,令食物選擇增加,達至百花齊放。對於美食車入圍者可以向按揭證券公司申請最高30萬元貸款,鍾先生形容30萬元「不上不落」,未能同時應付車價和廚房的造價,但他個人不贊成提高貸款額,會容易令新的創業者負債,因為不知將來營運情況,如果背上高風險債務,會增加營運困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日宣佈開展美食車先導計劃,市民即日起,至5月30日期間提交申請,評審委員會將先就美食車計劃書、主題、菜單、財務計劃及設計作首輪甄選,再舉辦烹飪比賽,讓參加者煮出拿手招牌菜,最終甄選出16名參加者,預計美食車將於本年底至2017年初營業。為了鼓勵初創人士及微型企業參加,在首階段評審時,100分滿分中,會預留10分予初創或微型企業申請人。

營運者在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內,將要繳付場地管理費,費用為營業額8%至15%,每月固定服務費(約9,200至22,000元),以較高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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