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引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熱議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出席電台節目時均認為,《防止賄賂條例》條文應包括行政長官在內。(蔡雯文∕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林怡報道】昨日數名社民連成員趁召開行政會議,帶同黃傘到特首辦示威,抗議梁振英及李國章政治干預港大學術自主,批評部份港大校務委員以無理指控及荒謬理由,否決物色委員會建議,拒絕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要求李國章等校務委員辭職。不過梁振英出來接見市民請願時,保安阻撓社民連成員遞交抗議信,並將他們逐出特首辦。

前日,正當港大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時,前特首曾蔭權突然被廉署起訴,而且即日提堂,非常罕見。有評論指梁振英借此轉移視線。昨日他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事件,稱基本法條文保障律政司不會受外界干涉,提出起訴是獨立決定,當中亦無政治考慮。

至於現時《防止賄賂條例》不適用於特首,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修例,梁振英以前日政府已有書面回覆為由,稱沒有補充。

昨日,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一電台節目表示,對曾蔭權被廉署起訴感突然,不過認為事件顯示香港十分重視法治,凸顯特首並非凌駕於法律。現時《防止賄賂條例》不適用於特首,她解釋,若特首要面對隨時會被人檢控,將影響地方穩定。不過若特首涉及嚴重違法行為或瀆職,立法會亦啟動彈劾程序,報請中央政府提出免職,特首被免職後就要面對檢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出席另一電台時表示,現行的防止賄賂條例部份條文沒有包含行政長官在內。湯家驊認為,政府有需要修改目前的防止賄賂條例,將行政長官納入當中。他強調今次曾蔭權一案正好是一個契機,「其實社會應該增加更加大的壓力給梁振英,梁振英本身都不是雪白一片的。下一屆的特首(選舉)即將來,如果下一屆梁振英要追求連任,或者有新的人來參選,我覺得現在都是一個契機,就是社會有一些強烈的聲音,要求下一屆特首在這方面作出一些適當的回應。」

查錫我認為,特首並非超然於法律,整個防止賄賂條例,甚至全港所有法例都應該將行政長官納入其中,「以前的總督他是代表英女王,英女王在傳統上有免被起訴的權,但是現在97之後,特首並不是代表英女王,就算他是中央委任,中央並沒有給他一個豁免權是可以超然於香港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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