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会倡引入集体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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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 香港报纸新闻 > 港澳新闻 2009/11/06 正体版       列印机版
法改会倡引入集体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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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综合报道】为强化寻求司法公正的渠道,提供有效、清晰和实际可行的诉讼机制,法律改革委员会集体诉讼小组委员会昨天发表谘询文件,建议香港引入多方诉讼的机制,并建议首先在高等法院引入,并最少在5年后,才引入区域法院。但由于集体诉讼机制可能不当地鼓励人们提起法律诉讼,为了筛除明显不适合的案件,集体诉讼须获法庭核证。

由于市民很难以个人之力跟大机构打官司,法改会建议,引入集体诉讼机制,即是在同类案件中,众多诉讼人联合起来,由一人担任诉讼代表,一旦败诉,其他参与集体诉讼的人,可能要共同承担讼费。法改会表示,引入集体诉讼机制,可以避免重复大量同类诉讼,有助不够钱的人打官司。

小组委员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定邦表示,小组委员会相信,引入一套全面的多方诉讼机制,既可强化寻求司法公正的渠道,亦会提供一套有效率、清晰明确和实际可行的诉讼机制。梁定邦表示,短期而言,集体诉讼机制应只在已设有诉讼出资机制的界别中实施,长远而言,宜设立全面的集体诉讼基金。

谘询文件的其它建议,包括:集体诉讼机制是否适用于香港的公法诉讼案件、应否及如何制订防止法庭程序被滥用的保障措施,以及如何筹措资金让财力有限的原告人得以提起法律程序。谘询期至2010年2月4日止。谘询文件已放置在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槺大厦20楼法改会秘书处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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